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武清区 2024 年度城区部分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X2024-06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武清区
一、招标条件
本武清区 2024 年度城区部分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5574.07629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武清区国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清区 2024 年度城区部分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武清区 2024 年度城区部分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二)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最新年度的审
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
(三)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若被授权人参与投标,
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与
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被授权人身份证;
(四)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当天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
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六)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
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
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
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0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投标单位将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加盖公章
及法人章的扫描件、文件费汇款截图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
(htglzx016@126.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报名资料)同时备注投标
人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检验合格后,代理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各投标单位发送
招标文件电子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武清开发区馨凯广场 7 号楼 701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馨凯广场 7 号楼 701
七、其他
受天津市武清区国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
开招标方式,对武清区 2024 年度城区部分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实施招标。现欢迎合格的
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武清区 2024 年度城区部分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TZX2024-061
二、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详见武清区 2024 年度城区部分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资金来源:已落实
三、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5574.07629 万元,投标单位商务标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二)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最新年度的审
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
(三)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若被授权人参与投标,
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与
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被授权人身份证;
(四)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当天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
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六)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
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
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
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声明函。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 年 3 月 29 日至 2024 年 4 月 7 日,每日 9:00-11:00,
14:00-16:00。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馨凯广场 7 号楼 701。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
投标单位将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扫描件、文件费汇款截图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htglzx016@126.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公司名称+报名资料)同时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检验合格后,代理公
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各投标单位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用途。
六、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 09:30
(二)开标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 09:30
(三)开标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馨凯广场 7 号楼 701 开标室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刘先生
(二)联系方式:022-82213516
八、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名称:天津市武清区国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区
(三)招标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女士 022-22173369
九、招标代理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馨凯广场 7 号楼 701
(三)招标代理单位联系方式:022-82213516
十、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
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武清区国恒建设发展有限公
司、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采购项目需求
具体详见招标项目需求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一)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电汇,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二)收取工本费账户信息:
1、收款单位: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开户行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顺支行
3、开户行账号:77170078801900003151
4、缴纳工本费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用途)。
5、领取方式:代理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报名单位邮箱(请及时查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武清区国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武清区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22-221733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馨凯广场 7 号楼 701 室
联 系 人: 刘老师
电 话: 022-82213516
电子邮件: htglzx016@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