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大兴镇移民安置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璧山区大兴镇移民安置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璧山区大兴镇移民安置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标段)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22〕12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局以璧山交局发〔2023〕7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重大水利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璧山区大兴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璧山区大兴镇移民安置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标段)涉及大兴镇联盟村、山王村、符家村和船行村,其中道路路线全长6.534km,采用四级公路(II类)标准,路基宽度为4.5米,路面宽度为3.5米,两侧各0.5米路肩,路面结构形式为混凝土路面。太阳能路灯共计720盏,高度为6米。主要包括:路基土石方开挖、边沟砌筑、碎石基层铺筑、管涵填埋、混凝土路面摊铺、交通标志安装、交通标线划线、波形护栏安装、太阳能路灯安装等工程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766.******万元
2.4 招标范围:
2.4.1包括《璧山区大兴镇移民安置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4.2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品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钱老师 | 联系人: | 谭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6*****345 | 联系电话: | 152*****871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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