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后援中心F楼数据机房扩容改造工程柴油发电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中星-HT-DL-15-202404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后援中心F楼数据机房扩容改造工程柴油发电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招标内容:根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援中心F楼数据机房扩容改造工
程需要,拟新增2台户外型集装箱机组,单机容量为:备用2000K10.5KW/常用1800Kw
10.5KV,与既有4台康明斯电力发电机组并联及相关盘柜的供货及厂商伴随安装服务。(详
见技术规格书)2.项目地址:上海市瑞昌路277号12幢。3.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
后4个月内设备在现场交付。4,质保期:中标人应自竣工证书发出之日起,提供三年设备
质量保证期,在此质保期内产品发生任何故障,均应负责免费修复或更换组件,同时还包括
软件升级和界面修改(若涉及到软件产品和操作界面)、7×24故障应急响应、人员2小时
内到场,常用备件4小时内到场、定期的巡检、维护、特殊时段保障、保养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后援中心F楼数据机房扩容改造工程柴油发电机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后援中心F楼数据机房扩容改造工程柴油发电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登记成立的法人或非
法人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
权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
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应为拟供产品中重要设备(本项目重要设备是指柴油发电机组)的制造商,或是得
到该产品制造商书面授权的代理商(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需附制造厂声明函,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产品制造商的制造厂声明函与产品制造商的书面授权
书)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
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
4.投标人近5年(2019年4月1日至今)须具备1个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指在既有
柴油发电机组并机系统上再扩容增加柴油发电机组,组成同一并机系统)(请提供具体业绩
明细,并附有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承包范围、合同签章、发票复印件相关证明等):
5,投标人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服
企业任职:
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控股股东未被信用中国(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7,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
企业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3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0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上述获取日期范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邮箱地
址:shzxlh@163.com)发送如下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1.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证明文件或承诺书4.投标人为拟供产品中
重要设备(本项目重要设备是指柴油发电机组)的制造商,或是得到该产品制造商书面授权
的代理商(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需附恻造厂声明函,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
在投标文件中附产品制造商的制造厂声明函与产品制造商的书面授权书)。投标人为代理经
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
备的业绩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或承诺书。5.投标人近5年(2019年4月1日至今)须
具备1个同类项目业绩(请提供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承包范围、
合同签章、发票复印件相关证明等):6.投标人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售关系人未
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任职证明文件或承诺书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
人及控股股东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文件或
承诺书8.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
重违法企业名单证明文件或承诺书。9.投标人的收件地址,收件人信息,邮箱地址。投标人
在发送资料后应当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收到资料后将向投标人
提供的邮箱发送PDF版的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本,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单位经办人将在潜在的投标人发送上述资料的当日内处理上述事项。注
①获
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②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高科西路524号3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高科西路524号3楼会议室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cebpubservice..com”发布。以上信
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述网站通知,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关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因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来安路685号
联系人:张飞龙
电
话:021386773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星联合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高科西路524号3楼
联系人:解展权、汪琳
电话:021-50338362
电子邮件:shzx1h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角久艳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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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