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丙烯酸废水处理和中水回用项目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PADSBXSFSCL-30-24-007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丙烯酸废水处理和中水回用项目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丙烯酸废水处理和中水回用项目配套工程施工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丙烯酸废水处理和中水回用项目配套工程施工招标)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 2020 年至 2022 年
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审计意见及经审计财务报
表。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在有效期内),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均在有效期内)。
3.5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 2020 年 01 月 01 日(时间以交(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今完成
单项合同金额在 3000 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化学纤维等工业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类
似工程业绩,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及交(完)工验
收证明,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
应责任。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
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交(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
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3.6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提供一份 2020 年 01 月 01 日(时间以交(完)工验收证明时间
为准)至今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 3000 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化学纤维等工业项目建筑
安装工程施工类似工程业绩,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1)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
业绩。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及交(完)工验收证
明,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
任。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
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交(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
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3.7 项目负责人及 HSE 负责人、施工经理、技术负责人需提交本单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证
明其系投标人的在职员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
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3 年 9 月至 2024 年 2 月);
3.8 投标人须取得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入网供应商资格,并在中国化工集团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注册报名成功有效,注册报名网址为 http://pm.chemchina.com。
3.9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29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07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南京化学工业园长丰河路 389 号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 208 会议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南京化学工业园长丰河路 389 号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 208 会议室
七、其他
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丙烯酸废水处理和中水回用项目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ADSBXSFSCL-30-24-007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丙烯酸废水处理和中水回用项目,项目业主为蓝星安迪
苏南京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 配套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分别位于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 BANC 厂区和钻石木厂区内。
2.1.2 工期要求:总工期 185 日历天;2024 年 5 月 15 日-2024 年 11 月 15 日,(具体开工日
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2.1.3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水池、钢结构和设备的基础、厂
区道路、地管、雨水井、消防管道、钢结构(制作及安装)、设备(含采购及安装)、管道、
电气(含电伴热系统等)、仪表、暖通、防腐、保温等。投标人承担施工准备、施工、调试、
单机试车、竣工及验收和缺陷责任处理等责任,具备联动试车条件,配合联动调试及完成上
述工作所需要的所有合规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独
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 2020 年至 2022 年
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审计意见及经审计财务报
表。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在有效期内),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均在有效期内)。
3.5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 2020 年 01 月 01 日(时间以交(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今完成
单项合同金额在 3000 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化学纤维等工业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类
似工程业绩,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及交(完)工验
收证明,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
应责任。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
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交(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
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3.6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提供一份 2020 年 01 月 01 日(时间以交(完)工验收证明时间
为准)至今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 3000 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化学纤维等工业项目建筑
安装工程施工类似工程业绩,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1)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
业绩。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及交(完)工验收证
明,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
任。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
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交(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
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3.7 项目负责人及 HSE 负责人、施工经理、技术负责人需提交本单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证
明其系投标人的在职员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
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3 年 9 月至 2024 年 2 月);
3.8 投标人须取得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入网供应商资格,并在中国化工集团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注册报名成功有效,注册报名网址为 http://pm.chemchina.com。
3.9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03 月 29 日至 2024 年 04 月 07 日 24:00;
4.2 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3 文件售价:人民币 0.00 元。
4.4 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 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4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化学工业园长丰河路 389 号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 208 会议
室。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
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因素评分和价格评分汇总得出综
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依法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者为优先;评标价也相同时,以技术评审得分较高者为优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化工集团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pm.chemchina.com/)和中国
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长丰河路 389 号
联系人:仇婷婷
电话:025-57688022
招标代理机构: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西路 51 号
联系人:赵蕾、徐健溶
电话:025-89669602、18261380906
E-mail:zhaolei20@sinochem,com
如对招标过程有异议,请首先联系上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如发现招标人相关部门或人
员存在违纪行为,请向招标人纪检部门举报(举报地址:举报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长丰河
路 389 号,电子邮件:xiongxiong@adisseo.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化学工业园长丰河路 389 号
联 系 人:仇婷婷
电 话:025-57688022
电子邮件:zhaolei20@sinochem,com
招标代理机构: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西路 51 号
联 系 人: 赵蕾、徐健溶
电 话: 025-89669602、1826138
电子邮件: zhaolei20@sinochem,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