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机关蓟州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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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机关 蓟州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项目编号:YCHD-2024-00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机关 项目概况 蓟州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渔阳镇万枫园D-6-308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HD-2024-001 项目名称:蓟州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预算金额:3208.59万元 最高限价:3208.59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事业单位不享受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6)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仪式,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仪式,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本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9日到 2024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渔阳镇万枫园D-6-308 方式:(一)现场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注:报名时需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法人章及公章)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网上报名,投标人须将营业执照副本的扫描件和营业执照中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与包次、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发送至天津亿宸鸿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官方报名邮箱“ychhd_baoming@163.com”,提供扫描件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我公司将于收到邮件次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2:00前通过邮箱回复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于该日下午反馈收件信息“确认收到《招标文件》”至我公司邮箱,未及时反馈收件信息的视同当日已收悉《招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邮件我公司将不予受理,咨询电话183*****007。 (三)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渔阳镇万枫园D-6-30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tjgp.cz.tj.gov.cn或www.ccgp-tianjin.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更正公告内容,天津亿宸鸿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不再另行通知更正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更正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亿宸鸿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采购信息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亿宸鸿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大街二经路4号 联系方式:穆文恒 182*****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亿宸鸿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渔阳镇万枫园D-6-308 联系方式:136*****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伟 电 话:136*****135 天津市亿宸鸿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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