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州海关AEO培育实训基地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广州市、广州海关AEO培育实训基地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广州海关AEO培育实训基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19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LC24NA******

项目名称:广州市、广州海关AEO培育实训基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4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广州海关AEO培育实训基地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843,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广州市、广州海关AEO培育实训基地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843,0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公告附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公告附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公告附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公告附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广州海关AEO培育实训基地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其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适宜部分采购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必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中小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应当达到采购预算总额的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70%,即不低于采购预算总额的28%),且组成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中小企业的协议中明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采购预算总额的28%,且组成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5)如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单独参与本项目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广州海关AEO培育实训基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不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在内),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各方共同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协议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分工。且投标时必须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30日 至 2024年04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1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

联系方式:180*****4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联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08号3幢1802房

联系方式:138*****1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姬晓敏

电 话:138*****143

广州联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9日


标签: 实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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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联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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