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北镇监狱罪犯食堂用品购置采购项目
辽宁省北镇监狱罪犯食堂用品购置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辽宁省北镇监狱罪犯食堂用品购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长合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9-1号(2-13-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0日13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CH202*****001
项目名称:辽宁省北镇监狱罪犯食堂用品购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9,000.00元
最高限价:229,000.00元
采购需求:案台采购(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天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发售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日止, 每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 30 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qq.com, 标题格式为项目标段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发送报名资料后电话通知(联系电话:024-********)招标代理公司,并扫码交费;招标文件电子版以邮箱形式发送给各投标单位。报名材料如下: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方式:电子邮件
3、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10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沈阳天地层峯 T2 座 22-1 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沈阳天地层峯T2座22-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投标单位参加辽宁省北镇监狱罪犯食堂用品购置采购项目时,可通过现场
或腾讯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开标唱标环节。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北镇监狱
地 址:辽宁省北镇市柳家乡
联系方式: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长合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9-1号(2-13-4)
联系方式:138*****057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库城郊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长合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先生
电 话:0416-*******
标签: 监狱罪犯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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