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用车租赁招标公告
生产用车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建始县供电公司生产用车租赁项目,项目业主为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建始县供电公司,资金来源为 企业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公告发布截止报名时间不足法定人数开标,现进行二次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建始县供电公司拟租赁一批生产用车。
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租赁清单所列内容
车型 基本参数 产地 数量(辆) 拟租赁期
(暂定) 年租费参考价(含油费、修理费、保险等) 车辆里程 备注
皮卡 5座、汽油、四驱 国产 9 3年 10万元/台/年 不满100公里新车
星卡
(小货车) 5座(非加长版) 国产 1 3年 3万元/台/年 不满100公里新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
3.2经营范围应包含汽车销售或租赁,且近财务状况良好;
3.3具有在恩施(州、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证书;
3.4投标人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类似业绩,附合同;
3.5投标人须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在2016年5月18日起至2016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两份(见本公告后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同时投标人根据以上第3.款投标人资格要求分别提供以上条款要求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证件一套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招标文件出售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2日下午15:00 时,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建始县供电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89*****0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航空路怡惠苑2单元1103室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0718-*******
传 真:0718-*******
电 子 邮箱:eszjh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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