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科大学冷冻干燥机等设备招标公告

医科大学冷冻干燥机等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冷冻干燥机等设备购置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生产辅助用电器/控制器,货物/专用设备/化学药品和中药专用设备/药用干燥设备,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分离及干燥设备/搅拌机械,货物/专用设备/化学药品和中药专用设备/药品专用包装机械,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包装机械/其他包装机械,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包装机械/辅助包装机械,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包装机械/多功能包装机械,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包装机械/真空包装机械,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包装机械/容器成型包装机械,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分离及干燥设备/离心机,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包装机械/容器干燥机械,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分离及干燥设备/干燥机械

采购人天津医科大学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16年05月17日 17:16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与环岛西路交口半岛蓝湾天择园16-3)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6年05月18日 09:00至2016年05月20日 16:00
预算金额¥16.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天津医科大学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台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与环岛西路交口半岛蓝湾天择园1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小姐 ***-********
附件:
附件1

  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天津医科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医科大学冷冻干燥机等设备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冷冻干燥机等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HZZB-2016-A-06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天津医科大学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联系方式:台老师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 ***-********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与环岛西路交口半岛蓝湾天择园16-3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一)谈判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二)谈判人不仅具备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同时还应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能力(三) 谈判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最近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告(含报表),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四) 谈判人需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五)谈判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六)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6年05月18日 09:00至2016年05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与环岛西路交口半岛蓝湾天择园16-3)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6.25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电汇或直接购买(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日之前)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00.0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6年05月18日 09:00至2016年05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6年05月23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3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与环岛西路交口半岛蓝湾天择园16-3)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5月23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与环岛西路交口半岛蓝湾天择园16-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质疑方式: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标签: 冷冻 干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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