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民兵应急器材购置安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灵石县民兵应急器材购置安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山西省灵石县人民武装部灵石县民兵应急器材购置安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国人民解放军山西省灵石县人民武装部的委托就灵石县民兵应急器材购置安装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销售采购所需的货物,且有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灵政采【2016】028号

二、项目名称:灵石县民兵应急器材购置安装项目(第二次)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1、第一包:帐篷、担架等器材;帐篷14顶、野战行军担架10副、头盔185顶、盾牌185面、荒漠迷彩大衣135件等(预算价:429420元);

第二包:防汛防火器材;打桩锤50把、水上射绳枪4支、冲锋舟2艘、油锯5把等(预算价:320910元);

第三包:抗震救援器材;生命探测仪1套、光学探测仪1套、漏电探测仪1套、复合型气体探测器1台、充气照明灯移动照明灯柱1只、金属切割锯3部、液压泵1台、柴油发电机组1台、对讲机10部等(预算价:270500元)。

2、交货及地点: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全部到货,交货安装地点:甲方指定。

五、资质要求:

(一)、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1-8项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份:

1、法人身份证;

2、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5、税务登记证;

6、组织机构代码证;

7、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社会保险(五项保险)缴纳征收票据;

8、纳税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税收完税证明。

(二)、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单独携带以上证件2-8项原件供评委审核,如缺项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6年5月24日—6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天石大厦西九层)。

七、标书售价:每包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6月13日下午17:00前以转帐方式交保证金第一包:4200元;第二包:3200元;第三包:2700元到指定帐户(不接受现金或投标单位以外账户的资金),以银行出具进帐单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九、付款方式:全部到货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90%,剩余的10%在一年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时全部付清。

十、开标时间、地点:2016年6月16日上午8:30投标人报到,9:00准时开标,逾期不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开标地点:为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天石大厦西三层)。

十一、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灵石县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二、对本项目的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地址: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九层

邮政编码:031300

联系电话:****-*******(兼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关女士

委托方联系人:韩先生186*****180

汇款地址:户名: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石新城支行

账号****************89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5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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