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二、采购服务的说明:诉讼档案数字化扫描处理,并上传至存储设备。
1.采购服务的说明: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自2012年5月我院与北京影研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影研公司”)签订《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合同书,在合同期内保质保量、高效、准确,且安全的完成了合同规定内容。为档案加工标准化执行奠定坚实的基础。此采购为前期工作的延续。北京影研公司已经完成我院新生业务档案加工工作,并正在加工新生成业务及历史档案。在档案加工过程中采用的数据、图像存储方面以及数据库结构设置方面均已形成特定数据结构模式,如更换数字化服务商,将涉及到档案调阅查询、档案审批、授权、登记、审查、统计、对外窗口电子档案打印及自助打印等业务,及以往档案数据、档案图像存储能否安全完整的迁移,以及档案数据库结构的改变等问题,对新生成档案的加工进度和效果将带来重要影响,甚至停止的状态,同时也会增加项目费用支出及花费时间。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影研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2、唯一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慧大厦4021W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为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和延续性,有其专业性及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优势,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1
专业人员姓名:门胜东
工作单位:天津师范大学
职称:教授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2
专业人员姓名:刘庆平
工作单位:天津工艺美术学院
职称:高讲
六、公示的期限
自 2016 年 05月 18 日起至 2016年 05 月 24 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刘老师 ***-********
<!--[if !supportLists]-->3.<!--[endif]-->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李老师
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南先生
联系电话:********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2016年 5月17日
标签: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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