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业务用房配套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党委业务用房配套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班玛县党委业务用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HX-16ZB-GC0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班玛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以班发改商字【2014】第1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班玛县县委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班玛县党委业务用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班玛县政府小区

2.3、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2.4、建设规模:党委业务用房及相关配套硬化、花园、围栏等设施

2.5、计划工期:30日历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连续三年建设的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05月18日至2016年05月2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清单另行收费),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4.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7号青海湖大厦1号楼1单元22楼1226室)。未在本公司登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谢绝参与投标。

4.4、购买招标文件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2016年的进青备案手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班玛县县委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7号青海湖大厦1号楼1单元22楼1226室

联 系 人:申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schxzbgs@163.com

账户名: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宁开发区支行

账号:****************3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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