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比选引入中介税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福州市台江区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比选引入中介税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为了规范和加强福州市台江区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出资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并聘请中介税务审计机构对福州市台江区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及下属子公司进行2023年度税务审计。
一、委托业务范围、服务费用及时间要求
1.业务范围:福州市台江区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完成2023年度税务审计工作。
2.审计服务费用: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正(¥******元)。
3.时间要求:5月15日前出具税务审计报告。
二、中介审计机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三年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月31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未被行政部门处罚;具有开展项目所必需的专业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报名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含税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由税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报名意向书);
3.单位情况简介及联系方式;
四、报名材料提交时限、地点
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意向单位,将报名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材料需注明“与原件一致”),一并装入信封或档案袋内,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4月4日17时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至福州市台江区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逾期送抵的不予受理。
五、评判标准和方法
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意向单位达到3家(含)以上时,将会在“台江城投官网”和“台江城投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择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其中一家税务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中选的中介审计机构并在“台江城投官网”和“台江城投微信公众号”对中选机构进行公示。
六、其他要求
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则视为无效材料。单位少于3家时,本次则不确定候选单位,将另行开展活动。中选的机构将会在“台江城投官网”和“台江城投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届满后签订合同。
联系人:计财部,联系电话:0591-********
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186号海峡电子商务基地A座18层福州市台江区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市台江区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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