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拍卖机构招标公告

霍州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拍卖机构招标公告

霍州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拍卖机构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霍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霍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霍州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现对霍州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拍卖机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报价人报名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HZZC-CS-2016-003

二、项目名称:霍州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拍卖机构采购

三、招标内容:

1、本次磋商共一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内容。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报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有效期内的拍卖经营许可证书,近三年的拍卖业绩资料(原件)

7、具有依法设立并存续5年以上且工商、税务年检合格;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人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7、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8、被授权人身份证;9、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报名时携带以上证件原件查验后退还,提供清晰的复印件三份,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如不能提供,我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

六、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6年5月18日—2016年5月24日(北京时间8:30至12:00,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霍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霍州市开元街隆泰小区西二楼)

七、磋商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5月27日0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霍州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房先生 电话:****-*******

霍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霍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5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用车 车辆 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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