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淮安爱佳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只球胎、500万只成品球项目做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拟对淮安爱佳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只球胎、500万只成品球项目做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拟对淮安爱佳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只球胎、500万只成品球项目做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安爱佳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只球胎、500万只成品球项目做出批准意见的公示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从即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淮安爱佳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1500万只球胎、500万只成品球项目

建设地点:淮安市盱眙县官滩新型建材产业园1号

环评单位:江苏普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

公众参与情况:2024.3.20-2024.3.28在盱眙县人民政府网站受理公示,无反对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按“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建设、完善给、排水管网。本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表1中“城市绿化”标准用于厂区绿化。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至“低氮燃烧+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硫+旋风除尘+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密炼废气采取负压收集,开炼、动态成型(球仔、球胎)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上述收集废气混合至“低温等离子+一级活性碳吸附装置”处理后,与经负压收集至电子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的投料废气合并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动态成型(成品球)、画线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经管道收集的危废库废气混合至“低温等离子+一级活性碳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DA001排气筒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燃生物质锅炉中城市建成区”排放浓度限值,DA002、DA003排气筒的非甲烷总烃、DA002排气筒的颗粒物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1)表5中“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焦装置”排放限值及其基准排气量;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2排放标准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2001)小型标准。

上述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1)表6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应合理布局,主要噪声设备须选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及厂界绿化,确保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项目生产前须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措施。废油墨桶(HW49)、废活性炭(HW49)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密炼工序,投料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回用于生产,蒸汽发生器燃烧运行布袋收集颗粒物、生物质燃烧产生的灰作为肥料肥田,废树脂由供应商回收综合利用,脱硫石膏外售砖瓦建材公司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的要求。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和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7-********

通讯地址:盱眙县审批局综合审批科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

信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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