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霍邱县化肥减量化工作土壤墒情自动监测站项目

2023年霍邱县化肥减量化工作土壤墒情自动监测站项目

2023年霍邱县化肥减量化工作土壤墒情自动监测站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2023年霍邱县化肥减量化工作土壤墒情自动监测站项目

2、项目编号:ANHH-*******

3、招标方式:询价

4、询价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0日

5、开标日期:2023年11月15日

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称:邯郸市若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00元整

三、采购人名称:霍邱县种植业发展中心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6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鸿皓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恒顺大名城4栋1单元402室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564-*******

公告期限: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6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鸿皓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六楼,电话:0564-*******)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五、其他

特此公告。

霍邱县种植业发展中心

安徽鸿皓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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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自动监测站 化肥减量 土壤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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