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塘沽妇产医院不动产权证办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滨海新区塘沽妇产医院不动产权证办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我院拟针对“不动产权证办理服务”项目进行招标,2024年3月25日已发出招标公告,满足条件的供应商未满三家,特发出二次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编号:ZB*******
二、项目名称:不动产权证办理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项目内容及报价单见附表1,预算*****元
四、投标须知
1、投标文件中需包含(以下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括工程咨询管理等相关业务);
(2)投标人员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技术能力:生产或经营水平、技术力量、员工配备等的简要介绍;
(4)相关工程管理及咨询类业绩;
(5)投标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投标方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商投标,需提供书面声明函;
(9)提供递交投标文件前七日内“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2、报价单:需按照附件1报价单模版填报,并加盖公章,与投标文件分开密封。
3、其他事项:
(1)投标文件与报价单需加盖公章,并分开密封。文件袋上注明投标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2)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3)标书及报价单不接受邮寄;
(4)规定时间内未能递交标书的供应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招标;
(5)若遇特殊情况延迟招标或更改技术项目、指标,将提前声明;
(6)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信息公告,按公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标书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一式一份,不予退还;
(8)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9)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即: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妇产医院。
五、服务内容
依据委托方要求及委托内容,按照项目的概况及特征,协助委托方完成不动产证办理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医院西住院楼及门诊大厅竣工备案;
2、办理儿科部土地证;
3、取得儿科部规划意见函;
4、取得儿科部消防合格意见;
5、完成儿科部不动产登记;
6、取得医院规划意见函;
7、西住院楼、门诊大厅、儿科部及泵房的消防验收;
8、医院二期改造及消防改造工程的竣工备案;
9、完成医院不动产权登记;
六、公告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2日
递交标书时间:2024年 4月3日 14:00—17:00
递交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妇产医院桂林路15号
电子邮箱:tgfcyyzb@163.com
联系电话:022-********
联 系 人:孙瑞仙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妇产医院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报价单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报价(万元) |
1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妇产医院不动产证办理服务 |
供应商(公章):
时间:
标签: 不动产权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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