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屏山县推广以工代赈屏山镇缸坪村供水项目“租购聘”询价公告
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屏山县推广以工代赈屏山镇缸坪村供水项目“租购聘”询价公告
按照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以工代赈项目物资采购“租购聘”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屏山县推广以工代赈屏山镇缸坪村供水项目现场施工的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屏山镇缸坪村项目理事会,在县发展改革局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屏山镇人民政府项目负责人以及村“两委”的指导下,将项目所需要采购的管材、管件等材料询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屏山县推广以工代赈屏山镇缸坪村供水项目。
2.采购人:屏山缸坪村供水项目理事会。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采购内容:PE管材、闸阀、止回阀、水表等,具体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采购清单。
5.采购限价:本项目采购限价为109.4492万元。项目采购限价经屏山缸坪村供水项目理事会开展市场询价后制定。
6.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采购邀请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bps.gov.cn/、屏山镇人民政府、屏山镇缸坪村村民委员会政务公开栏发布公告。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材料供销能力。
3.参加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其他条件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表规定的品牌、型号、规格、质量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低者优先考虑。
2.报价(各项单价及总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予以取消投标资格。报价(各项单价及总价)原则上不得低于最高限价的85%,如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该投标人应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项目理事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投标保证金。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户名:屏山县屏山镇缸坪社区村民委员会
开户行:四川屏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发支行
4、供应商供货前应提供相关材料质量质检合格证。
三、需提供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注: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的,则可不提供)。
4.出具参加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5.保证金缴纳凭证。
6.经密封的供应商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开标当天现场提供,未现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取消投标资格。报价表必须字迹清晰,逻辑正确,无涂改现象)。
四、询价内容
(一)材料采购
PE管材、闸阀、止回阀、水表等。详见采购清单。
注:所有材料均需到达指定的施工现场(包含运输费)。五、询价对象数量
(一)材料采购3家及以上的供应商。
六、评审办法
(一)主材采购参照政府采购的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通过县级门户网站、乡镇政务公开栏、项目村村务公开栏等平台发布询价公告,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递交方案。
报价计算方法:材料报价根据项目理事会确定的暂定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之和为报价总额。(二)项目理事会“询比选”工作组现场审查投标供应商资格后,对审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开启报价表,经供应商签字确认无误,按照有效报价进行排序,根据排序情况推荐拟定供应商。
(三)如果出现报价相同且同为最低价的情况,进行二次报价,如再次出现相同报价,采取抽签决定拟定供应商。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比选活动
1.因特殊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询比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比选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八、公示及签订合同
项目理事会将拟定供应商名单提交村党支部(村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项目理事会向供应商发出中选通知书,要求在10天内供应商向项目理事会缴纳履约保证金*****元(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化为缴纳履约),并和项目理事会签订合同。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不签订合同的供应商视为违约,取消其中选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向县级主管部门申请将供应商以未履行职责推送至信用中国。未中选的投标单位,在公示期结束后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九、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24年4月2日 (星期二)09:30至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17:00止(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需携带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加盖单位鲜章)。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4月11日(星期四)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须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加盖单位鲜章),所参加的项目租购聘内容报价表,企业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签字盖手印。(格式详见附表)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项目理事会恕不接收。本次询价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2024 年4月11日(星期四)10时30分(北京时间)。
询价地点:屏山镇缸坪村村民委员会(四川省屏山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院内)。
十二、联系方式
询价采购人:屏山缸坪村供水项目理事会。
现场报名联系人:邓先生
报名联系电话:138*****676
现场报名地点:屏山镇缸坪村村民委员会(四川省屏山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院内)。
附件:屏山缸坪村供水项目询价报价表
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标签: 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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