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G316线与广场路交叉口交通设施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长乐G316线与广场路交叉口交通设施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乐G316线与广场路交叉口交通设施项目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市政公用设施施工/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采购单位 福州市长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行政区域 长乐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01日 10:43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竞争性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上政企采购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上政企采购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0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滨、黄梦园
项目联系电话 0591-****************(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采购单位 福州市长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航城三峰路3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饶康 0591-********
代理机构名称 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78号盛丰大厦3号楼四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罗滨、黄梦园 0591-****************(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项目概况

长乐G316线与广场路交叉口交通设施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上政企采购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上政企采购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FZ2024招字006号

项目名称:长乐G316线与广场路交叉口交通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B********-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长乐G316线与广场路交叉口交通设施项目

1(项)

★1、人员配备

序号

职位

数量

职称要求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1人

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

技术负责人

1人

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

3

市政工程

施工员

1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4

市政工程

质量员

1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5

材料员

1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6

机械员

1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7

安全员

1人

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注: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以上人员不得兼任。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若社保由上级等有关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2、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2.1、成交供应商应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2、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采购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采购人确认后执行。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成交供应商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2.3、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地点及时间进行施工,并负责项目的施工质量保证工作。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及报价承诺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采购人使用。

2.4、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有义务主动与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如有影响施工工作的问题必须及时与各有关方面沟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施工.

2.5、施工现场的水、电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其他方物体破坏的应承担修复及赔偿的责任及费用。

2.6、施工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事项,须经合同双方协商后方可实施。

2.7、成交供应商负责施工工作和相关施工项目的联调配合,提供施工过程所需的所有施工材料。

2.8、成交供应商在施工前应派人进行实地勘察,与采购人接洽施工事宜,进行图纸交底。

2.9、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要与采购人密切联系,确保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

3.1、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2、成交供应商应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

3.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凡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批准,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3.4、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每周进行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安全生产,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入档。

3.5、作业人员作业时思想必须集中,安全监护人要履行安全职责,随时注意四周环境和可能发生的情况变化,凡因工程较大,需要多工种或多部门同时进行作业时,要听从现场安全负责人的统一协调指挥,作业人员应接受该负责人的指挥调度。作业地区搭设的排栅、平桥、脚手架等要牢固可靠,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对施工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损坏、松脱、霉烂等隐患要及时固修理。

4、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

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的规定。

5、文明施工要求

5.1、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产生。

5.2、严禁在施工现场乱搭盖、乱占道,堆放材料的工棚严禁当作工人宿舍。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应严格堆放在正在施工路段内并设置围档,不得随意堆放占道。确因场地条件所限,无法留出交通通道的应设立明显指示和警示标志,应疏导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

5.3、施工中现场工人必须统一戴安全帽穿安全服,不得穿拖鞋,光脚、光膀子施工。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戴好安全帽。

5.4、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随时清理施工现场,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5、在项目竣工交付之前,供应商应当清除施工现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可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保留供应商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

5.6、尽量选用低噪音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音的扩散。

6、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7、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7.1、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及采购人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7.2、验收时成交供应商代表必须在场,采购人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货物)项目的技术指标、标准及我国相关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验收。

8、工程竣工

8.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采购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8.2、施工中采购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成交供应商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9、安全施工

9.1、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成交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2、采购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采购人不得要求成交供应商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采购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采购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采购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采购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和采购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2)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和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不可抗力、采购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1、本采购项目其他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附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设计图纸等)

******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资格承诺函格式》。(3)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2日 至 2024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竞争性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上政企采购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上政企采购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线上报名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78号盛丰大厦3号楼四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78号盛丰大厦3号楼四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长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三峰路389号        

联系方式:饶康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78号盛丰大厦3号楼四层            

联系方式:罗滨、黄梦园 0591-****************(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滨、黄梦园

电 话:  0591-****************(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标签: 交通设施 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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