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青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灾后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青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灾后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西青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灾后能力提升项目
省份/直辖市 天津 地区 西青区
采购单位 西青区辛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22-********
代理机构 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马德新 022-********
所含内容 医疗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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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西青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灾后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JL2024-A-01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30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西青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灾后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梅江会展中心二期丽枫酒店西侧老VIP通道503)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11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L2024-A-015项目名称:西青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灾后能力提升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89.8604万元最高限价:389.8604万元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89.8604 389.8604 装修工程 西青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灾后能力提升项目,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9598.58平方米,其中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建筑面积为7986.6平方米,九个村卫生室建筑面积1611.98平方米,详见采购人所发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10月31日前(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提供2023年7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7、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8、人员配置要求:1.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并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并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0、投标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授权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保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01日 到 2024年04月08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梅江会展中心二期丽枫酒店西侧老VIP通道503)方式:线上获取:将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文件付款凭证扫描成一个PDF发送至,并电话告知项目负责人获取文件,邮件格式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电话。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号码:4413 5010 0100 0402 19,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法定代表人:吴淑兰,大额行号:309*****8267。线下获取:携带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售价:4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1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梅江会展中心二期丽枫酒店西侧老VIP通道503五、开启时间: 2024年04月11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梅江会展中心二期丽枫酒店西侧老VIP通道503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华运道50号华喜大厦B区8至11门联系方式:0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梅江会展中心二期丽枫酒店西侧老VIP通道503联系方式:0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德新电 话:166*****356其他附件文件下载西青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灾后能力提升项目3.28.bsj

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0日

相关公告:· (采购意向公告)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Tue Feb 27 17:49:42 CST 2024
,天津市,西青区,天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层医疗 提升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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