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交通运输局审计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海丰县交通运输局审计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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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控制单价(元)计量单位
1人员要求:3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结束时间:2024年12月审计对象数量:3审计范围:对海丰县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申报的2024年度183辆新能源公交车每月进行审核、对海丰县各农村客运车辆运输企业申报的2024年度58辆农村客运车辆每月进行审核、对海丰县安达小汽车出租运输有限公司申报的2024年度58辆新能源出租车车辆进行抽查审核审计年限:11.对海丰县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申报的2024年度183辆新能源公交车每月进行审核并出具月份审核报表,并在次年初出具年度专项审计报告。 2.对海丰县各农村客运车辆运输企业申报的2024年度58辆农村客运车辆每月进行审核并出具月份审核报表,并在次年初出具年度专项审计报告。 3.对海丰县安达小汽车出租运输有限公司申报的2024年度58辆新能源出租车车辆进行抽查审核并出具年度专项审计报告。111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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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海丰县交通运输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海丰县交通运输局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115471
(三)预算金额:118,08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编号
服务描述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数量
控制单价
控制单价
(元)(元)
计计
量量
单单
位位
1
人员要求:3
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服务结束时间:2024年12月
审计对象数量:3
审计范围:对海丰县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申报的
2024年度183辆新能源公交车每月进行审核、对海
丰县各农村客运车辆运输企业申报的2024年度58
辆农村客运车辆每月进行审核、对海丰县安达小汽
车出租运输有限公司申报的2024年度58辆新能源
出租车车辆进行抽查审核
审计年限:1
1.对海丰县粤运公
共交通有限公司申
报的2024年度183
辆新能源公交车每
月进行审核并出具
月份审核报表,并
在次年初出具年度
专项审计报告。 2.
对海丰县各农村客
运车辆运输企业申
报的2024年度58辆
农村客运车辆每月
进行审核并出具月
份审核报表,并在
次年初出具年度专
项审计报告。 3.对
海丰县安达小汽车
出租运输有限公司
申报的2024年度58
辆新能源出租车车
辆进行抽查审核并
出具年度专项审计
报告。
1
118,080 项
商务需求
商务需求
编号编号
需求内容
需求内容
1
2
3
1.中选单位在次月及时审核上月各运输企业申报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农村客运车辆里程数据,并出具月份审
核报表。在次年初出具2024年度专项审计报告; 2.中选单位及时审核海丰县安达小汽车出租运输有限公
司申报的2024年度58辆新能源出租车车辆进行抽查审核并出具年度专项审计报告。
1、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和助理人员3名以上; 2、项目人员需熟悉和掌握国家审计的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以及相关标准、规范。
自确定委托事项和要求,合同签订后,在被审计单位提供完整的审计资料后,中选单位派出审计组在合同
规定时间内完成。如被审计单位因有关资料提供不完整和不及时,造成影响审核进度和完成审计任务的,
双方应协商解决,敦促有关人员配合本次的审计工作,达到按时按质完成审计任务。如被审计单位未能按
期提供审计所需的资料,中选单位将根据推迟时间出具相关报告。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4月01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1.对海丰县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申报的2024年度183辆新能源公交车每月进行审核并出具月份审核报表,并在次年
-第1页-
初出具年度专项审计报告。 2.对海丰县各农村客运车辆运输企业申报的2024年度58辆农村客运车辆每月进行审核并出具月份审核报
表,并在次年初出具年度专项审计报告。 3.对海丰县安达小汽车出租运输有限公司申报的2024年度58辆新能源出租车车辆进行抽查
审核并出具年度专项审计报告。
合同份数:2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林海波 0660-6622286
采购单位:海丰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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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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