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4年第一次报废资产处置的招标公告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4年第一次报废资产处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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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青财资字[2018]2254号)文件精神,做好学校资产管理,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拟对待报废资产进行公开处置。具体公告如下:

一、资产概况:一批报废待处置资产。

二、处置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两次报价,最高价成交。

三、处置供应商数量(最终确认):一家。

四、处置供应商资格条件

1.青海省内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在省内高校或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处置报废资产的业绩。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业绩清单(须加盖财政厅相关处室或处置单位公章);

4.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

六、竞价方式

(一)现场踏勘

2024年4月9日上午9:00,学校将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进行现场踏勘,集合地点: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城北校区。

(二)现场竞价

4月9日下午15:00在城北校区行政楼5楼会议室组织报价。报名单位现场报价时需携带单位公章,并于报价结束后递交单位盖章确认的报价单。

七、竞价处置方式

在所有竞价单位看完现场并递交完竞价单后,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八、竞价人须知

1.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行负担。

2.成交单位缴纳成交金额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

3.成交人付清款项后,须在五日内将处置资产从我校清出,逾期未清运,学校将作为违约处理。

4.成交人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若有物资被拿走或损坏,或者没有将场地清理干净的,学校在成交价款中扣除相应的赔偿款及场地清理费,成交价不足扣除的,学校有权追偿。

5.若有任何违约,违约单位将不允许参加学校所有的资产处置工作。

6.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将会及时通知各竞价单位。

九、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日——4月8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午休、节假日除外)

十、报名地址

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二路66号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城北校区)行政办公楼四楼417室。

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报名参与。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9*****398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报废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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