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涉县清漳河流域特大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河北省涉县清漳河流域特大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涉县清漳河流域特大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涉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涉行审招标核准{202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省级、县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涉县清漳河流域,涉及关防乡岭底村,鹿头乡林峰村、木口村,固新镇昭义村,西达镇后匡门村。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治理涉县清漳河流域5处泥石流和1处崩塌,其中岭底村泥石流治理采用“8座谷坊坝+5座潜坝+8条导流堤+1条排导槽”措施,木口村泥石流治理采用“3座潜坝+1条排导槽+修补加固已破坏干砌石挡墙”措施,林峰村泥石流治理采用“1座谷坊坝+5座潜坝+2条导流堤+沟道清淤”措施,昭义村泥石流治理采用“2座拦挡坝+3座谷坊坝+4座格栅坝”措施,后匡门村泥石流治理采用“1座拦挡坝+7座潜坝+3座格栅坝+沟道清淤”措施,昭义村崩塌治理采用“削坡工程+挡墙护坡工程+截排水工程+台阶硬化工程”措施。2.1.3 计划工期:9个月2.1.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质灾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无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工环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有其一即可)专业或地质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4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否决其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1 09:00至2024-04-0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4-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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