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呼和浩特市妇女儿童医院医护人员工作服采购二次公告

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呼和浩特市妇女儿童医院医护人员工作服采购二次公告

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呼和浩特市妇女儿童医院)就其医护人员工作服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HSFY-2024-3

二、预算金额:******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简要技术要求

进口

1

医生工作服(冬)

72

*****.00

*****.00

见采购文件

不允许

2

医生工作服(夏)

20

3

护士工作服

400

*****.00

*****.00

见采购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服装服饰设计、生产、加工资质的生产企业或具有服装服饰批发资质的经营企业,并与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相符。

2.供应商需同时提供样品。

六、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5日(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00时;迟到的报名申请书将被拒绝。

(二)地点: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5004房间或邮箱hsfybjy@163.com

(三)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四)磋商保证金:不收取

(五)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服装服饰设计、生产、加工资质的生产企业或具有服装服饰批发资质的经营企业,并与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相符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

4.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2)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资料不全者视为不合格。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9:30时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5日,9:30时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5007会议室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微信公众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呼和浩特市妇女儿童医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包头大街33号

联 系 人:李昕 孔令乐

联系电话:0471-*******

十、监督电话

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471-*******

2024年4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护人员工作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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