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民政局购买2024年收养评估服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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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盘龙区收养服务工作,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购买盘龙区2024年收养评估服务,特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评估资格条件的社会组织参与。
一、项目名称
收养评估
评估机构条件:1.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
2.业务范围包括社会调查或评估,或具有开展政府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评估经验;
3.有2名以上专职从事评估工作的正式聘用工作人员或社会工作者;
4.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收养评估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收养登记机关负责该业务的公务人员或具备相关条件的聘用人员;
(二)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
(三)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且从事社会调查或评估工作1年以上;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社会学或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社会调查或评估工作1年以上;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教育学、医学、心理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与本专业相关工作1年以上;
(六)具有婚姻家庭咨询师职业资格,且从事婚姻家庭咨询工作1年以上;
(七)具有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且从事心理咨询工作1年以上;
(八)具有律师执业资格,且从事婚姻家庭类法律咨询服务或诉讼1年以上;
(九)从事其他与婚姻、家庭或儿童相关行业1年以上并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二、评估方法
采取实地现场检查、询问了解等方式评估。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报价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采购方式及金额
盘龙区民政局根据各报价单位报价和各单位工作实绩及承接能力综合评定,自行确定采购单位,实行全年包干制,金额控制在10万元以内。
五、报价时间
2024 年4月 5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
六、合同约定
具体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时间一年。
七、相关要求
报价单位需要在提交报价时同时提供报价单位法人登记相关信息、包括单位营业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资信证书、单位近二年业绩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本采购项目采取单位独立报价。
八、报价地点
盘龙区民政局三楼社会事务科(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327号三楼民政局)
九、联系人:张龙飞 联系电话:********
附件:1.报价表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
2024年4月1日
附件1
收养评估项目报价表
序号 | 项 目 | 金 额 | |
小写(万元) | 大写(万元) | ||
1 | 自行采购总报价 | ||
2 | 项目1 | ||
3 | 项目2 | ||
4 | 项目3 | 无 | |
5 | 说 明 |
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标签: 评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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