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精河压气站“燃改电”专题研究项目-非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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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西部管道公司精河县34万千瓦光伏项目为集团公司集中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指标获取依照2023年5月新疆发改委、能源局及新疆电力公司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及关联产业协调发展的通知》增产扩绿途径:利用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开展燃料天然气替代。每替代1亿方天然气,可配套年发电量10亿千瓦时新能源规模。精河压气站压缩机为7台(3燃4电),若选择1台燃驱机组开展“燃改电”,每年可减少使用天然气约4567万方,可配套年发电量4.5亿度新能源建设指标。故在本项目可研编制时将专题开展电驱压缩机组替代燃驱压缩机组的方案比选论证和分析。 西二线精河压气站与西三线精河压气站合建。西三线精河压气站目前设置18MW电驱机组3用1备;西二线精河压气站目前设置30MW燃驱机组2用1备(GE供货商)。本项目对西二线精河压气站进行燃驱改电驱方案比选。
二、询价标段:
标段名称:精河压气站“燃改电”专题研究项目
施工内容:精河压气站“燃改电”专题研究项目
三、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响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相关财务证明文件。 3.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法查询结果的,提供无失信承诺。 (2)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黑名单。 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2项电驱或燃驱压气站咨询或设计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页(包括首页、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5.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采购。
联系人:崔景坤
联系电话: 136*****129
邮箱:cuijk@pipechina.com.cn

,新疆,精河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研究项目 压气站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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