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阳曲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特聘农技员的公开遴选公告
阳曲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阳曲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特聘农技员的公开遴选公告
阳曲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4年阳曲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特聘农技员的公开遴选公告
为满足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示范展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种养模式等内容,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部署实施的通知)、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部署实施的通知)精神,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2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2个和特聘农技员3名。现将有关遴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要求
(一)遴选数量
遴选并支持2个专业性强、服务效果好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遴选标准
1、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实际需要,从有一定规模、正常运行的、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农业企业、专业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中遴选,优先支持农业科技型企业承担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2、具备独立法人和承担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能力,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能很好地为他人服务,近三年内有无不良征信记录。
3、“田间学校”应具有一定规模(谷物类耕地面积100亩以上;露地蔬菜类20亩以上:设施蔬菜5亩以上:养鸡3000只以上;养羊1000只以上;养猪500头以上)且相对稳定(自建或租赁期限10年以上)。
4、能够系统解决当地主导产业链条中各关键环节的共性技术问题,并已有成型集成技术正在示范、推广、应用。
5、具备集示范、推广、培训功能于一体的基本基础设施、试验器材、教学培训设施等条件优先。
6、同一项目单位不得多头申报。
7、拟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资金13万元。主要用于指导服务示范户、开展培训及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应用示范所需物资投入等相关费用。
(三)工作内容
1、每个承担农技推广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要利用自身的平台和资源培育80个科技示范户。
2、通过建立“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大力开展良种、良法、良技推广应用。
3、组织不少于3(场)次的技术观摩培训活动,确保每个科技示范户了解掌握2-3项主推技术。
4、探索“技物结合”“技术托管”等服务模式,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
5、牵头建设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手机APP、微信、短视频、直播平台等方式,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
6、要注重挖掘先进典型,年内完成一个案例总结或者宣传报道。
7、必须在中国农技推广服务平台上全程展示服务做法和具体成效。
(四)遴选程序
1、摸清底数。严格按照要求摸清全县范围内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底数。
2、自愿组织填报。服务组织自愿提出申请,由所在乡(镇)审核后,签字盖章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乡(镇)对所申报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基本情况、技术优势、任务计划(含年度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确保项目完成的主要措施等。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统一用word文档、表格统一用excel,A4纸打印。
4、县级择优遴选。县农业农村局本着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专家对各申报单位的建设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后择优决定,遴选出的服务组织需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审定。
5、上级审定备案。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审定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6、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
(五)管理办法
1、项目管理。通过审定的服务组织要在当地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的监管下规范运行,严格按照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及审定后的基地实施方案进行组织实施,建立技术示范展示档案,并进行考核验收。对服务组织实行动态管理,绩效考核、末位淘汰。
2、资金管理。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服务组织补助资金采取先建(服务)后补,实行资金专账管理和审计报告制度。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保证项目资金安全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六)提交材料
1、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
2.2024年阳曲县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实施方案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资质证明及奖励证件。
以上材料于4月15日前交回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要求
(一)遴选数量
遴选并支持建设2个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其中,必须建设1个粮食科技(品种、技术、机具集成)示范展示基地。
(二)遴选原则
1、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要突出农业技术的先进性、适应性和推广作用。
2、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要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在粮食增产、特色产业发展、推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带动农户增收方面的示范推广作用。
3、优先扶持在农业产业发展中区域影响力大、科技含量高、推广应用带动能力强的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企业、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中心)、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等。
4、同一项目单位不得多头申报。
5、拟定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支持资金10万元。重点支持基地开展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应用等所需的物资投入以及教育培训、展示活动等所需费用。
(三)申报条件
1、基地建设主体为正常运行的、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中心)、农业科技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家庭农(牧)场等规模经营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近三年内有无不良征信记录,优先支持农业科技型企业承担基地建设。
2、基地应具有一定规模(谷物类耕地面积100亩以上;露地蔬菜类20亩以上;设施蔬菜5以上;养鸡3000只以上;养羊1000只以上;养猪500头以上等)且相对稳定(自建或租赁期限10年以上)。
3、基地应具有一支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先进、能够长期提供技术支撑的团队。至少与1个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或农业推广部门、专家合作,且有相对固定合作协议,并已有效开展技术合作的优先。
4、基地应具有推广项目的实施基础,能够系统解决当地主导产业链条中各关键环节的共性技术问题,并已有成型集成技术正在示范、推广、应用。具备集示范、推广、培训功能于一体的基本基础设施、试验器材、教学培训设施等条件者优先。
5、本年度承担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的同类(试验示范)项目的单位不予支持。
(四)建设内容
1、规范基地管理,明确年度技术示范和服务目标任务。
2、基地要在交通便利易于展示的地方选址,统一树立“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带动作用。
3、县域内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要在基地内实现全覆盖试验、示范。
4、基地要印发技术“明白纸”等宣传资料,将简单易懂的技术说明进行宣传推广。
5、结合农时农节组织农技人员、高素质农民、示范主体开展不少于3(场)次的技术培训、人员实训、现场观摩等活动。
6、基地的服务做法和具体成效要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便于在中国农技推广APP上全程展示。
(五)报批程序
1、摸清底数。严格按照要求摸清全县范围内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底数。
2、自愿组织申报。基地建设主体自愿提出申请,由所在乡(镇)审核后签字盖章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乡(镇)对所申报基地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基本情况、技术优势、任务计划(含年度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基地专家团队和技术推广队伍、建设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确保项目完成的主要措施等。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统一用word文档、表格统一用excel,A4纸打印。
4、县级择优遴选。县农业农村局本着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专家对各申报单位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后择优决定,遴选出的基地在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审定。
5、上级审定备案。市农业农村局审定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6、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
(六)管理办法
1、项目管理。通过审定的基地实施主体要在当地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的监管下规范运行,严格按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及审定后的基地实施方案进行组织实施。建立技术示范展示档案,并进行考核验收。对基地实施主体实行动态管理,绩效考核、末位淘汰。
2、资金管理。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基地补助资金采取先建(服务)后补,实行资金专账管理和审计报告制度。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保证项目资金安全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七)提交材料
1、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申请。
2、2024年阳曲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资质证明。
以上材料于4月15日前交回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
三、特聘农技员遴选要求
(一)遴选程序
向所属乡(镇)提出申请,由乡(镇)审核后上报县农业农村专家组遴选确定。
(二) 遴选条件
特聘农技员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有较强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三类群体中招募:
1、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植保专家。
2、乡村兽医、动物防疫专家。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农机专家。
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和退休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三)工作职责
1、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
2、为脱贫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
3、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基层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等。在与特聘农技员签订的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中,明确细化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9日
现场报名地址: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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