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公安局关于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东营市公安局关于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4年5月9日起,启用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实时抓拍机动车违反禁令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现将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示如下:
1、河口区G340中海石油化工门口路段
2、河口区G340与河仙路路口以北300M处路段
3、河口区河仙路仙河制药厂路口以西300M处路段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3月29日
标签: 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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