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头河流域樊河清水段水环境保护与水域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牛头河流域樊河清水段水环境保护与水域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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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牛头河流域樊河清水段水环境保护与水域生态修复工程监理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豆海 | 联系电话 | 158*****805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4-01 16: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4-08 16:00:00 |
采购单位 |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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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牛头河流域樊河清水段水环境保护与水域生态修复工程监理001 | QSSTHJBH2024-001 | 服务-监理 | ******.0(元) |
公告内容
牛头河流域樊河清水段水环境保护与水域生态修复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牛头河流域樊河清水段水环境保护与水域生态修复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牛头河流域樊河清水段水环境保护与水域生态修复工程可研的批复(清发改[2022]1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2.1 建设地点:清水县新城乡新城村。
2.2 工程规模:项目建设生态护岸5.32km,其中:生态砼护岸5.0km,重力式格宾笼生态护岸0.32km;生态缓冲带10hm2,其中:陆域缓冲区生态修复2.7hm2,水位变幅区生态修复7.3hm2。
2.3 施工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一个施工标段。
2.4 监理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一个监理标段。
2.5 计划工期:255日历天
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 04月2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 年 12月 31日。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2.7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概算总投资3915.77万元。
2.8 工程类别及等级等:/。
3.招标范围和监理服务期3.1 本项目工程范围和内容:伴随该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3.2 本项目监理范围:本项目工程范围内所有施工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
3.3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伴随本项目全过程 。
4. 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监理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4.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_,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3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及法人自发布公告至开标日时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
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证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证明,证明材料可编制于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日16时至2024年4月7日16时登录天水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天水市)”报名并根据系统程序提示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邀请相关专业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等证明文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竞价时间: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04月7日16时00分至2024年04月8日16时00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在线竞价。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7、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公示。
2.投标结束后,中标单位须向招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书。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联 系 人:豆海
联系电话:158*****805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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