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4年第2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4年第25号

一、项目编号:GXZC2023-G1-******-CGZX

二、项目名称:计算机及数字语言实验室软件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中软方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鲁班路87号隆源国际花园6号楼1单元1102号

被投诉人: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5号;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主席控制终端机、发言终端机、单译员终端机、会议代表终端机、旁听席终端机5项标的的投标产品的功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存在虚假应标的情况。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三)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部分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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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04月01日



标签: 处理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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