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户外公益景观小品维修出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户外公益景观小品维修出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户外公益景观小品维修出新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
共计3万元。
三、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
四、采购要求
对33处公益广告景观小品底座、表面进行维修加固,表面锈迹打磨、除胶、刮腻子、整体涂漆(2遍、环氧氟碳漆)、公益广告字体(画面)维修出新。
五、点位明细
序号 | 位置 | 数量(个) |
1 | 梅山路与湖西路交叉口 | 1 |
2 | 采石河路与205国道交叉口 | 1 |
3 | 采石河路与红旗路交叉口 | 1 |
4 | 朱然路与阳湖路交叉口 | 1 |
5 | 采石河路与湖西南路交叉口 | 1 |
6 | 采石河路中间绿化带 (东至梅山加油站、西至太白大道) | 6 |
7 | 205国道(高速出入口-采石河路)西侧绿化带 | 1 |
8 | 205国道(高速出入口-采石河路)西侧绿化带 | 1 |
9 | 205国道(高速出入口-采石河路)西侧绿化带 | 5 |
10 | 205国道(高速出入口-采石河路)西侧绿化带 | 2 |
11 | 205国道(高速出入口-采石河路)西侧绿化带 | 8 |
12 | 205国道(高速出入口-采石河路)西侧绿化带 | 5 |
合计 | 33 |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的责任能力;
2、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七、投标材料
1、报价清单(含税);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要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八、定标方式
一轮报价,综合报价(含税)最低价中标。报价相同者,通过现场抽签决定。
九、开标时间、地点
2024年4月10日上午8:30,在经开区城管局一楼会议室(马鞍山市湖西南路259号,福昌工业园综合楼)现场开标。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5-*******、193*****958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资料在开标现场提交评审小组,不接受网络投标和电话投标。
2、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查看需维修出新的户外公益景观小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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