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行政区域 大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01日 16:09
预算金额 ¥1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安妮
项目联系电话 0411-********
采购单位 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1—********
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安妮 0411-********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项目名称: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次采购为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各位专家充分了解本项目的需求及特殊情况,建议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大连景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来完成。原因如下:

本次采购因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工作需要,租赁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中龙园2号1单元4层1-5号(园区管理A座4-12作为对外通信使用)做为办公用房,租赁面积423.10平方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版)中第三十三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中龙园的物业服务由大连景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且该处房产属于中龙园,因此只能由大连景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综合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明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为:“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现拟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故本项目具有唯一性,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用该项目合理可行,唯一供应商推荐为大连景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大连景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龙园3号1单元1层5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01日 至 2024年04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地址: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联系方式:041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            

联系方式:安妮 04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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