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中医院宜守楼、儿童医院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永春县中医院宜守楼、儿童医院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永春县中医院宜守楼、儿童医院拆除工程 (项目名称) 永春县中医院宜守楼、儿童医院拆除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 标 邀 请 书

致:福建泉州市凤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品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佐宁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永春县中医院的委托对 永春县中医院宜守楼、儿童医院拆除工程进行邀请 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君平招字(2024)第2-07号

2.工程规模:拆除砖混建筑面积为3963㎡。

3. 招标范围和内容:永春县中医院宜守楼、儿童医院拆除工程项目,拆除宜守楼及儿童医院,拆除砖混建筑面积为396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做好院内及周边防护,控制噪音,不影响院内临床医疗工作。

4.质量标准: 合格;

5.工期要求:在招标人移交后无特殊原因,45日历天内拆除完毕,并在完成标段范围内最后一批拟拆除建筑的拆除任务的同时将场地废渣及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外运,并将整个拆迁场地平整完毕,按验收要求移交给招标人。

6、残值回收金:残值回收金53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该残值回收金)。拆除项目费用22.5319万元,废料回收项目费用22.5372万元,残值回收金=废料回收项目费用-拆除项目费用(具体详见房屋拆除费用咨询报告)。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拟派注册建造师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投标保证金为 肆仟元人民币,投标开标当天以现金的形式提交给招标人。

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三、本次招标工程采用最高价中标法。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前到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永春县湖滨路379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元人民币,施工图纸及其它资料每份售价 / 元人民币。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四、投标人应于2024年4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主 持

获取招标文件

2024年4月2日 09时00 分至

2024年4月7日17时00分止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招标代理机构

提交质疑书

2024年4月8日8 时30分至

2024年4月8日11时30分止

领取答疑纪要

2024年4月8日14 时30 分至 2024年 4月8日17 时30 分止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2024年4月23日09时30分止

开标

2024年4月23日09时30分

地址: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4月7日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七、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易交易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永春县 地址:永春县湖滨路379号二楼

邮编: 邮编:******查询电话:131*****648 查询电话:0595-********E-mail: E-mail: fjjp********@163.com

联系人:李奇煌 联系人:王先生


开标地点: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拆除工程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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