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学年平阳县中小学“五好学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学年平阳县中小学“五好学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乡镇中小学,县局直属各中小学: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学年平阳县中小学“五好学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一)五好学生

1.思想品德好。品德良好,行为文明,诚实守信,孝敬父母,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和《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思想进步,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和深厚的家国情怀。

2.学业发展好。学习勤奋,自觉性高、兴趣浓,各门功课成绩良好;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有团队合作精神,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热心集体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3.身心素质好。身心健康,乐观向上,能以积极心态客观看待周围事物;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能熟练掌握2项及以上运动技能,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良好以上;能自我调控好情绪,主动与父母或老师交流心理体验。

4.审美素养好。具有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审美格调,能正确区别真善美与假丑恶;具有较高的审美素养和人文素养,能认识美、感受美、体验美,对艺术具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和鉴赏能力;积极参加学校艺术活动,能熟练掌握1项艺术特长,具有美化环境和美化生活的习惯。

5.劳动品质好。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尊重劳动人民,懂得劳动最光荣,具有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劳动,积极参加家务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劳动实践,具有基本劳动能力和良好劳动习惯。

6.学籍和年级要求。推荐对象必须为本校在校生;具有本校电子学籍;小学推荐对象限于4-6年级。

(二)先进班集体

1.班级学生言行文明礼貌,能遵纪守法,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公民道德基本规范》《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出现学生被学校处分情况。

2.班委会、团支部、中队委在班级工作中起到核心作用,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班级有正确的努力目标和舆论导向,形成民主、团结和奋发向上的良好班风,有较强的集体凝聚力。

3.能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类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出严明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具有示范作用。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四品八德”教育,积极开展班级特色教育活动,学生个性特长得到健康发展。

4.家校协同育人工作细致到位,健全规范家委会制度,定期开展家访。

5.班级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5%以上,近视率控制良好(低于年段平均水平),小学、初中申报县先进班集体其班级学年巩固率要求达100%。

6.小学阶段参评对象为4-6年级,高中阶段参评对象必须为行政班级。

二、推荐要求

各学区、直属校要严格按照县教育局下达的名额(详见附件1)上报,“五好学生”必须为具有电子学籍的在校学生,其中,小学段以4-6年级学生为主。2023学年县“活力班集体”将转评为2023学年县级“先进班集体”(详见2023学年平阳县新时代中小学“活力班集体”结果文件)。县教育局在各学区、直属校推荐上报的基础上审核评定。

各学区、直属校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规范推荐程序,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五好学生”和“先进班集体”推荐活动,被推荐个人和班集体的相关内容须在本校公示5天,未经公示者“一票否决”。各中小学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事先公布评选条件和评选流程;要把学生、班级的自荐和班级、学校的民主集中推荐相结合,把推荐过程作为一次对学生、对集体讲诚信、讲正气、讲公正的教育过程。

三、报送要求

请各学区、直属校严格审核材料,于4月29日(星期一)前将附件2、3、4、5、6纸质材料各一式1份,附件3、5再以Excel电子文档形式(有关表格可复制,表格格式不得变更),统一报送县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科402办公室,材料不符要求将不予评选,材料不齐或者逾期均视作自动放弃。联系人:徐宣;联系电话:139*****838******(教育网);邮箱:*********@qq.com。

四、奖励表彰

“五好学生”“先进班集体”由县教育局分别发文表彰并颁发证书。请各学区、直属校在做好评选、推荐的同时做好“五好学生”“先进班集体”的表彰、宣传等工作。

附件:1.2023学年平阳县“五好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3学年平阳县“五好学生”“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公示记录表

3.2023学年平阳县“五好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4.2023学年平阳县“五好学生”登记表

5.2023学年平阳县“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6.2023学年平阳县“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平阳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教德〔2024〕83号关于开展2023学年平阳县中小学“五好学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小学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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