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遣返中心本级建设项目造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遣返中心本级建设项目造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遣返中心本级建设项目造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移民管理局长春遣返中心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01日 16:5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0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
预算金额 ¥3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巨权
项目联系电话 0431-********
采购单位 国家移民管理局长春遣返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金鑫街107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先生 0431-********
代理机构名称 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城开小区后侧独栋小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梁巨权0431-********
附件:
附件1 竞争性磋商公告-长春遣返中心本级建设项目造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采购项目.pdf

项目概况

长春遣返中心本级建设项目造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获取,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QFZXJC*****

项目名称:长春遣返中心本级建设项目造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长春遣返中心本级建设项目造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参照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保留最终解释权);

预算金额:39万元;

最高限价:34.6570万元;

采购需求:完成国家移民管理局长春遣返中心本级建设项目造价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包含信息化工程部分),相关成果应满足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期间需配合到招标人办公地点以及参加评审,自行考虑相关的差旅费支出;

合同履行期限:自招标人提供设计文件后1个月内完成;

合同履行期限:自招标人提供设计文件后1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项目团队成员需具有咨询工程师资质(建筑相关专业或电子、信息化工程专业);3.3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具有2023年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2023年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及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证明; 3.5 供应商信誉状况良好,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无行业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附承诺书;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2日 至 2024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获取,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

方式:现场获取,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遣返中心本级建设项目造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采购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QFZXJC*****

项目名称:长春遣返中心本级建设项目造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参照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保留最终解释权);

预算金额:39万元;

最高限价:34.6570万元;

采购需求:完成国家移民管理局长春遣返中心本级建设项目造价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包含信息化工程部分),相关成果应满足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期间需配合到招标人办公地点以及参加评审,自行考虑相关的差旅费支出;

合同履行期限:自招标人提供设计文件后1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项目团队成员需具有咨询工程师资质(建筑相关专业或电子、信息化工程专业);

3.3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具有2023年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2023年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及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证明;

3.5 供应商信誉状况良好,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无行业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附承诺书;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3.方式:须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4.售价: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移民管理局长春遣返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金鑫街1077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城开小区后侧独栋小二楼

联系方式:梁巨权、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巨权

电话:043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移民管理局长春遣返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金鑫街1077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城开小区后侧独栋小二楼             

联系方式:梁巨权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巨权

电 话:  04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本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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