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2022年和2023年年度报告公示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2022年和2023年年度报告公示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应当每年向审批机关提交办学报告。依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文件通知,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须于2024年3月31日前通过中外合作办学信息年报报告系统填报2022年和2023年年度办学报告,并在年报提交后进行公示。
国际学院与奥地利克雷姆斯国际管理中心应用技术大学(IMC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 Krems,Austria)合作举办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奥地利克莱姆斯高等专业学院(IMC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 Krems, Austria)合作举办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属于此列。
现国际学院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要求,对年度报告中的“自评报告”内容进行公示,公示为期为一周(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7日)。公示期间,接受中外合作办学利益相关方对自评报告提出的异议和声誉评价。如有异议,请与国际学院或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
2023年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与奥地利克莱姆斯高等专业学院合作举办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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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原琼州学院)与奥地利克雷姆斯国际管理中心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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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与奥地利克莱姆斯高等专业学院合作举办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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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原琼州学院)与奥地利克雷姆斯国际管理中心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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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国际学院
2024年4月1日
标签: 合作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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