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城市排水系统提升工程老城关片区监理
建阳区城市排水系统提升工程老城关片区监理
建阳区城市排水系统提升工程(老城关片区)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弘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中润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华源阳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北极星建设有限公司、武夷山安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俊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中路港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南平鑫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璟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承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阳区城市排水系统提升工程(老城关片区)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潭发科批〔2023〕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建阳区老城关片区(潭城街道(人民路、民主北路、北门新村);宝山街道(民主南路、黄华山路、军分区路、上水南路、宝山路)。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2911.98万元,建阳区城市排水系统提升工程(老城关片区),该项目针对工程范围内污水存在短板问题进行改造,主要为排水系统提升工程。其中新建污水管 7228m,新建雨水管 3173m,路面改造总面积为 ***** m新建检查井 837 座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阳区城市排水系统提升工程(老城关片区),对工程范围内污水存在短板问题进行改造,主要为排水系统提升工程。其中新建污水管9.3千米,新建雨水管及边沟4.0千米,管道修复2.1千米,路面改造总面积为*****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交通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2311.9773万元(其中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暂定工程费用2311.9773万元为取费基数,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的70%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高程调整系数为1.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36.6461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暂按36.6461万元计取。(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第三方结算审核单位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70%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4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且未完成整改的(具体以官网发布的结果为准),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被行业主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6、根据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我部不予受理。根据闽建许〔2023〕4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在延长后的有效期届满前,企业应按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资质延续。资质审批部门重点核查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满足的,准予延续,换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不满足的,不予延续,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撤回资质证书。7、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依据闽建筑〔2022〕3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需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以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8、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01日 08:30:00至2024年4月07日 17:30:00
通过国有企业阳光招采平台(http://www.npygc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资料费300元。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4月11日 15: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73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 (1)、(3)、(4) 种形式提交:
(1)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到银行查询 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名称:南平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MA2XNBLL1X
地址、电话:南平市建阳区中山路51号美加德广场一号楼第三层写字楼188*****322
户名:南平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支行;子账号:955*****060********]
(2)银行保函形式:
采用银行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文件应满足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 2055-2022《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数 据规范》要求,且能够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开具银行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向商业银行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商业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3)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
采用工程担保电子保函的,担保保函文件应满足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 2055-2022《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数据规范》要求,且能够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向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4)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投标保证保险应为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投标人向保险公司缴交的保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保险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4月 11日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通过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npygcg.com)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招采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国有企业阳光招采平台(http://www.npygcg.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西路498号城投大厦5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9-*******,传真:/
联系人:甘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金凤屿花苑9号楼二层201-205,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52*****829,传真:/
联系人: 小范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国有企业阳光招采平台
网址:(http://www.npygcg.com)
联系电话:0599-*******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国有企业阳光招采平台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中山路51号美加德广场一号楼第三层写字楼
联系电话: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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