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石楼油库隐患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石楼油库隐患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石楼油库隐患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ZY24-Z223-GC03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石楼油库隐患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以关于北京销售石楼油库隐患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油销[2024]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储运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石楼村西北侧

2.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石楼油库隐患改造项目计划在原址进行安全隐患改造。油库总占地面积216亩,无新征土地,对现有储罐、公路装卸区等进行拆除重建,保留铁路卸油设施及部分建构筑物。改造后库容9.45×104m3,其中柴油3.15×104m³,包括5000m³内浮顶罐6座、1500m³内浮顶罐1座。汽油6.3×104m³,包括 *****m³内浮顶罐6座、3000m³内浮顶罐1座。新建汽车装车岛7座,卸车岛1座,油气回收装置1套。新建营业控制室、6/0.4kV箱式变电站、事故液收集池及安全仪表、雷电预警、危险品泄漏监测等系统,取暖采用空气源热泵设计等。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2.5.1完成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所涉及的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甲供以外设备、物资、材料)、施工建造、竣工试验、工程竣工验收、设施设备操作培训、项目整体移交、竣工资料的编制及移交归档等全部工作,并对EPC总承包合同内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

2.5.2项目管理内容包括: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设计、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对招标人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等的培训,试运行,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EPC总承包合同内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2.5.3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① 按照现行设计规范与招标人的要求,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成果资料的基础上深化完成该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设计标准及深度不低于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批复;按照招标人与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提供该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

② 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各类材料物资(甲供以外设备、物资、材料)的采购供应、物流运输、材料预制、装卸与吊装、仓储保管、检测试验、安装调试等工作。

③ 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项目实体资产的施工建造工作,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总图、建构筑物、储罐、工艺、给排水与消防、暖通、电气、仪表自动化、通信工程等。

④ 按照经审批的初步设计文件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场地准备、绿化种植及从用地红线附近接通油库正常运营所需的给水、排水、天然气、通讯等配套接口(报装费用投标人承担)。

⑤ 未列明的其他符合招标范围要求的需要投标人承担或协助开展的工作。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或其分支机构),北京市以外企业应取得外省市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备案,提供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2资质要求:

3.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1.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二级资质。

3.2.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3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工业管道安装 许可子项目GC1或GC2 许可参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22〕17号)文件的规定。

3.2.2设计单位投标

3.2.2.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具有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或油气库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3.2.2.2具有压力管道设计许可项目工业管道 许可子项目GC1或GC2 许可参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22〕17号)文件的规定。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若暂未取得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2023年财务报表。

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总库容≥*****m³的储油罐建设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① 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项目规模)或工程建设合同(合同至少包括首页、能够证明项目规模的关键页、双方签字页和盖章页);

② 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须提供甲方盖章确认版复印件);

③ 结算发票的复印件。

注:投标人提供的正在施工的业绩无需提供以上②③项证明材料,但合同中应能够体现项目开、竣工时间约定,如提供的合同无法证明该项业绩正在施工中则视为无效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1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具有机电 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具有建筑工程或石油天然气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具有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2设计单位投标

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具有建筑工程或石油天然气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 设计单位投标

3.7.1.1具有注册化工 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具有建筑工程或石油天然气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3.7.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8.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8.2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满足3.8.1要求。

3.9机械设备要求:

投标人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且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采购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不少于3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4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 级及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 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 级及以上职称

●采购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 级及以上职称。

3.10.2设计单位投标

3.10.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不少于3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2.4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 级及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 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 级及以上职称。

●采购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 级及以上职称。

3.10.3设计各专业负责人要求:需列明总图、建筑、结构、工艺、机制、防腐、电气、通信、仪表自动化、暖通、给排水、消防、经济等相关专业的人员,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岗位,需具备工程类或化工类或机电类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总图、工艺、经济、仪表自动化4个专业负责人不可兼任;其余专业负责人可兼任,一人最多兼任3个岗位。)

3.11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2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2。投标人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可以是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工程设计单位或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工程施工单位,联合体其他各方也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并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如不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也应承诺自身或相关分包方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中对工程施工和工程设计单位的资格要求。)

联合体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应当分别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对应的资质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三方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3.13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且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投标人2019 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14 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状态正常。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07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账号注册、项目报名、费用支付、申请文件编制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方式①电话:**********,语音提示后回复:电子招标平台;②关注“能源一号网官方服务号”微信服务号,直接发送需要咨询的问题,后台将在工作时间回复。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首次登陆需使用“验证码登陆”方式),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按照网站提供的链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4年04月24日9:00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尽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2,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4 月25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不再组织现场开标仪式)。

5.4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的操作指南)。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张廉溪

联系人:吴浩 张佳明

电话:010-********

电话:01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wuhao100@cnpc.com.cn

2024年04月01日

,北京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石楼油库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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