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进、出水自动监测系统代维护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进、出水自动监测系统代维护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进、出水自动监测系统代维护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进、出水自动监测系统代维护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名称: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进、出水自动监测系统代维护项目
2.2比选范围:对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两厂(潼南污水处理厂、南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进行代维护服务。具体清单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2.3服务地点: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
2.4服务期限:1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开据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资质:具有环境服务认证证书自动监控系统(水)运行服务能力一级资质或服务能力评价证书自动连续监测(水)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若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不需要提供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庆水务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且近3年内无安全(环保)事故发生;投标人须承诺中标签约后,每发生一次负面行为主动接受比选人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纳入负面清单及处罚{具体负面行为及处罚规定按照《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水股发〔2023〕351号)要求执行}。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7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须具备至少1个25万元及以上的进、出水自动监测系统维护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3.8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 年4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4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4月1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建议扫码方式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4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4月7日14时0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比 选 人: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潼南区新城庙场坡莲花村二社潼南排水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23-********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唐老师
电 话:023-********
平台咨询: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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