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2024年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2024年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以下称为“本项目”)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以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全省普通国省道等重点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4〕47号)等 列入年度投资计划,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人为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以下称为“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称为“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4年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作为项目管理法人的普通干线公路的修复、专项、预防、应急等养护工程的施工监理,主要包括路面预防养护、修复养护工程,危旧桥维修、加固、拆除重建及水毁恢复、交通安全等专项养护工程项目。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2024年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作为项目管理法人的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监理,共划分为13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 工程所在地 | 预估工程投资额(万元) | 工程预估数量(个) | 标段号 | 工程所在地 | 预估工程投资额(万元) | 工程预估数量(个) |
1 | 沈阳(含沈抚新区) | 43 | 8 | 阜新 | 38 | ||
2 | 鞍山 | 28 | 9 | 辽阳 | 6962 | 21 | |
3 | 抚顺 | 9470 | 22 | 10 | 盘锦 | 9 | |
4 | 本溪 | 32 | 11 | 铁岭 | 51 | ||
5 | 丹东 | 74 | 12 | 朝阳 | 63 | ||
6 | 锦州 | 45 | 13 | 葫芦岛 | 33 | ||
7 | 营口 | 29 |
每个标段监理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含监理试验室),并根据监理标段内的工程区域、数量、内容以及项目实际需求设置若干监理工作组。对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养护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进行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施工安全监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并按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
2.3服务周期
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8个月(2024年5月1日~2024年12月31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期: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必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含)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
企业业绩 |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监理标段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任务。 注:企业业绩应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 |
主要人员 | 总监理工程师(1名):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9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标段的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注:(1)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的定义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2)主要人员在投标人单位任职期间业绩应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在非投标人单位任职期间个人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 |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的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未录入或未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最多允许参与N个标段的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如某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标段数超过N时,该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的所有投标均将被否决。
根据投标人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年度(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公布的结果公告为准)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当投标人被评为AA时,N=3;当投标人被评为A时,N=2;当投标人未被评为AA或A时,N=1。
信用评价结果的认定:①优先采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辽宁省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辽交公水〔2023〕155号),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2023年辽宁省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告,则采用2023年信用评价结果;②在辽宁省无评价结果的,采用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交通运输部公告2023年第61号);③投标人无辽宁省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且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等级认定;④投标人无前述信用评价等级的,根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A级认定。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以不同投标人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24 年 4 月 8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25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并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
5.3 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未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的,纸质交易不予开启。
5.4 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在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5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6 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7 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8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处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24-********
招 标 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纪先生
电 话:024-********
招标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4-********
网 址:https://zzhw.ciecc.com.cn
邮 箱:zzhwzh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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