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香河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省香河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省香河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香河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 已由 香河县行政审批局以香审批招标核字 [2023]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香河县气象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香河县气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 位于香河县气象局、气象观测站 。

2.2主要 建设 内容及建设规模: 香河县气象局灾后重建能力提升工程业务用房恢复、业务平台重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设备购置和观测设备五个项目。

2. 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

2. 4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4年4月30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工期:246天。

2. 5 质量要求:合格

2.6 合同估算价: 369.***** 万元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注:企业资质证书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 “建办市《2021》30 号”文件有关规定) 。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 4 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 5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 7 不同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申请人(包括其股东)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实际控制、关联企业等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 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潜在 投标人, 于 2024年4月2日9:00至2024年4月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之间 任意时段登录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4.2潜在投标人未从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递交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4年4月23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线参与开标。

5.2 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 平台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香河县气象局

地址:香河县淑阳镇新华街 1号

联系人: 赵春森

电话: 0316-*******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泓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经济开发区迎宾路 734号隆达智汇产业园的20号4单元2层202室

联系人: 王经理

电话: 03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灾减灾 恢复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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