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清水河开发区蒸汽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兴义市清水河开发区蒸汽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兴义市清水河开发区蒸汽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已由兴义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兴义市清水河开发区蒸汽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批复 兴市发改字[2023]205号、[2023]206号 项目代码:2311-******-04-01-******(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兴鑫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奖补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贵州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2.2总投资额:930万元;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蒸汽管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Ф377x9蒸汽管道(377mm*9mm)2.831公里(其中宜兴化工厂内 216米,上乘电厂内918米,至黔西南州阳光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后期供气管段为1697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蒸汽热力管道、支墩、旋转补偿器、减温减压器、彩钢板、闸阀、管沟敷设、支架、排水设施、支吊架等(详细参数见设计平面总图)。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建设期:3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 (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牵头单位由联合体各成员自行协商决定,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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