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人民检察院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安阳县人民检察院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阳县人民检察院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入侵检测设备,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入侵防御设备,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其他信息安全设备,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信息安全设备/防火墙,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网络设备/其他网络设备 | ||
采购单位 | 安阳县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安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01日 21:11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hnzdzbdlyxgs@163.com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4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7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尹妍艳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6*****791 | ||
采购单位 | 安阳县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阳市东工路4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申先生 03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众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阳市东工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福九鼎锅炉厂四楼4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尹妍艳 176*****791 |
项目概况
安阳县人民检察院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nzdzbdlyxgs@163.com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D-2024-037
项目名称:安阳县人民检察院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内容:网络安全设备(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交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1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注:根据法规要求,如供应商为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商或广电网络运营商的,可授权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使用其资格和资质参与该项目投标。■提供总公司的资格证明文件、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投标的授权书。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商或广电网络运营商可授权其分公司投标,如供应商为分公司的, 资格要求中可提供总公司(或分公司)相关证明材料。3.2 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时间前截止。 3.3 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1日 至 2024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nzdzbdlyxgs@163.com
方式:网上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阳市东工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福九鼎锅炉厂四楼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阳市东工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福九鼎锅炉厂四楼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供的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签字和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本次谈判公告的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阳市东工路49号
联系方式:申先生 03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众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东工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福九鼎锅炉厂四楼402室。
联系方式:尹妍艳 176*****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妍艳
电 话: 176*****791
标签: 网络安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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