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第五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阳县第五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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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第五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PC-2024-015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宜阳县第五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设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61.9195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佳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宜阳县第五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设备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模块式风
冷冷(热 )水机组 2 台、数字化节能空气处理机组 15 台、集成箱式空调设备 1 台,本项目共 1
个标段,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日历天内,质量要求:合格,交货地点:宜阳县盐镇
乡,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阳县第五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设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宜阳县第五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设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
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发展,不接受进口产
品;
(2)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 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该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等);
3.2 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
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格式见磋商文件);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02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④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子玄街交叉口东宇大厦 1002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子玄街交叉口东宇大厦 1002 室
七、其他
宜阳县第五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设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子玄街交叉口东宇大厦 1021 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PC-2024-015 号
2、项目名称:宜阳县第五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19195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项目为宜阳县第五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设备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模块式风冷冷(热 )
水机组 2 台、数字化节能空气处理机组 15 台、集成箱式空调设备 1 台,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日历天内,质量要求:合格,交货地点:宜阳县盐镇乡,具体
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日历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
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发展,不接受进口产
品;
(2)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 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该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等);
3.2 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
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格式见磋商文件);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 年 04 月 02 日至 2024 年 04 月 09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子玄街交叉口东宇大厦 1021 室。
3、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④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
4、售价:5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 年 04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子玄街交叉口东宇大厦 1002 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04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子玄街交叉口东宇大厦 1002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24 年 04 月 02 日至 2024 年 04 月 09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参照豫招协【2023】002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本
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佳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宜阳县三乡乡滩子村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15538806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子玄街交叉口东宇大厦 1021 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6603795344
2024 年 4 月 1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佳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宜阳县三乡乡滩子村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155388060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子玄街交叉口东宇大厦 1021 室
联 系 人: 韩女士
电 话: 16603795344
电子邮件: 182005334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整体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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