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宁夏恒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宁夏恒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宁夏恒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所在地:固原市
债权总额:130,968,535.29元(其中:本金81,648,622.42元,利息、违约金48,771,331.87元,垫付费用 548,581.00元。以上利息、违约金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持有宁夏恒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130,968,535.29元。其中:利息、违约金48,771,331.87元,垫付费用548,581.00元,以上利息计算暂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恒辉小贷公司全体股东以持有的该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恒辉小贷公司以其17,909.25万元应收账款债权提供质押。杨娟以其名下位于吴忠市的6套总面积824.67平米的营业房提供抵押。恒辉小贷实际控制人杨红青、王淑霞、股东韩新平、杨春蓉、王忠华、王晓乐、邓凯龙及吴忠市银丰商贸有限公司、吴忠市光华建筑模板公司、宁夏金瑞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宁夏聚宝典当有限公司、吴忠嘉盛典当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宁夏恒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地址:固原市原州区文化西街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经营范围:依法为自治区辖区范围内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开展票据贴现业务、贷款担保业务;注册资金3500万元,法定代表韩新平,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王忠华、韩新平、邓凯龙;现该公司经营状态吊销,未注销。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吴忠市银丰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企业名称 | 吴忠市银丰商贸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吴忠市利通区南环路南侧(金属物流园B8号) |
法定代表人 | 邓明录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07年7月27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建筑材料、钢材、装饰材料、电子产品(不含小轿车)、机电产品、交通设施、电力设备及附属配件、水暖配件、服装、日用百货、办公用品、体育器材的销售;钢结构的加工、制作 |
2、吴忠市光华建筑模板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企业名称 | 吴忠市光华建筑模板制造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吴忠市左营村黄河路北侧 |
法定代表人 | 田金柱 |
注册资本 | 2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08年9月8日 |
企业类型 | 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建筑钢模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宁夏金瑞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企业名称 | 宁夏金瑞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宁夏吴忠市金积工业园区 |
法定代表人 | 马继增 |
注册资本 | 105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3年1月23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金属制品加工;电力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及有色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照明器材、电子仪器仪表、空调设备、计算机及耗材配件的销售;机电设备(不含小轿车)安装。 |
4、宁夏聚宝典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企业名称 | 宁夏聚宝典当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南街626号宝湖锦园10号楼1单元105号 |
法定代表人 | 韩新平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0年2月10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
5、吴忠市嘉盛典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企业名称 | 吴忠市嘉盛典当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吴忠市利通区南环路汇埠物流园内街B8号 |
法定代表人 | 王忠华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08年11月24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
6、保证人韩新平,男,住址:宁夏青铜峡市。
7、保证人杨春蓉,女,住址:宁夏青铜峡市。
8、保证人王忠华,男,住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
9、保证人王晓乐,女,住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
10、保证人邓凯龙,男,住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
11、保证人杨红青,男,住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
12、保证人王淑霞,女,住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2019年2月20日,在今日头条 “吴忠发布” 中,获悉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公安局扫黑办于2019年1月3日发布的《关于公开征集杨红青等涉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显示我部宁夏恒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红青夫妇、股东韩新平涉恶已被公安机关批准逮捕。2019年6月10日,我公司对恒辉小贷项目启动法律程序,提起诉讼。2021年10月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达(2021)宁民终35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宁01民初2168号民事裁定,并指令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22年6月29日下达(2021)宁01民初193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年3月我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8月收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终本裁定。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现有抵押物位于吴忠市利通区营业房6套,面积824.67㎡。
(六)瑕疵披露
该债权对应的应收账款质押可能存在已被债务人清收、悬空、丧失、灭失、质押失效、基础交易或基础合同无效、底层交易嵌套等相关法律风险或瑕疵。
二、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或资产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除外)。
三、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5月8日。
四、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五、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六、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刘女士、马先生
联系电话:0951-*******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修业路239号9-12层
邮政编码:******
纪检审计部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951-*******
主管部门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95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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