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儿童福利院:爱佑新生长沙儿童养护中心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儿童福利院:爱佑新生长沙儿童养护中心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


二、相关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

三、技术规格

服务内容

负责长沙市儿童福利院儿童养护工作,一年内完成设立床位30张、配备人员数20名、年度养护完成患儿数不少于120人(其中养护患儿重复率不高于20%,若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向甲方沟通,以决定是否按个案处理)、月度平均床位使用率不低于90%的养护目标,同时,成交人需每月为项目内康复儿童开展不少于3个康复治疗项目,每月康复课程不少于200节,同时提供不少于8名患儿的季度康复评估报告。每月开展教育课程不少于15节。

二、服务标准及要求

1.基础护理

(1)做好儿童的清洁卫生照料,如沐浴、更换衣服、修剪指(趾)甲、每次餐后口腔护理、做好房间内务整理等。护理操作动作轻柔,有安全防护意识,同时要保护儿童隐私。根据儿童不同的年龄、病残情况,提供不同的清洁卫生照料方式。保持儿童良好的个人卫生,衣服整洁,身无异味,培养其良好的卫生习惯。

(2)做好儿童的饮食照料,餐具的清洁消毒等。做到一人一勺一碗,餐前洗手,按时进食,及时清理餐后垃圾,擦拭,消毒餐具,放置指定位置,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习惯。

(3)根据儿童的身体状况和能力,做好儿童的晨晚间护理。洗漱过程中,注意水温,防止烫伤及滑倒。

(4)做好场地卫生及所用物品的清洁、消毒。

2.健康监测

(1)做好儿童的生命体征的观测、查房等工作,注意观察儿童精神状态、面色、呼吸、体温、大小便等情况,每日至少测量体温2次。负责儿童体格生长指标的测量。

(2)发现异常应立即干预,及时报采购人,协助做好医疗保障工作并做好记录等,不能在院处置的急重症儿童及时转送医院就诊。

(3)做好生病儿童的病情观察和喂药,根据医嘱及时服药,并注意观察,如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对脑瘫、癫痫病等儿童着重看护。

(4)根据儿童的身体状况和能力,指导或协助儿童饮食起居。对于生病、术后等特殊儿童能够提供相应的专业护理服务。

3.安全防护

(1)安全巡视。全天进行安全排查,对部门的设施设备及风险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2)儿童生活用品的安全。药品、刀具等应放到儿童不能取到的地方,以免发生意外。注意用电安全,避免漏电、触电。

4.教育计划及目标

(1)编写教育计划,制定教学课程设计。根据项目儿童的不同程度有针对性备课,设计分层教学目标,开设课程,并做好记录,建立档案。

(2)做好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护意识,确保儿童安全、卫生、无事故。

(3)注重生活自理能力培养,开设生活适应课程,提高儿童社会融合能力。

(4)关注儿童身心健康,做好儿童心理辅导。帮助儿童建立正确价值观,树立信心,克服自卑。

(5)每月开展教育课程不少于15节,每节课需写好教案。

(6)开展儿童教育评估,做好成长记录编写。儿童教育档案一人一档。

(7)做好场地卫生及所用物品的清洁、消毒。

5.康复计划及目标

(1)编写康复计划,制定康复项目设计。开展康复评估,为有康复潜能的儿童制定个性化康复计划,并建立康复训练档案。

(2)做好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护意识,确保儿童安全、卫生、无事故。

(3)每月为康复儿童开展不少于3个康复治疗项目,每月康复课程不少于200节,同时提供不少于8名患儿的季度康复评估报告。

(4)做好场地卫生及所用物品的清洁、消毒。

三、考核要求

1.考核分月度考核与季度考核,月度考核结果将纳入季度考核。

2.人员配备达到采购文件要求。

3.月度平均床位使用率不低于90%的养护目标。

4.年度养护完成患儿数不少于120人。

5.为每名受助儿童建立儿童档案,需保证实时填写及信息准确性。

6.每月为项目内康复儿童不少于3个康复治疗项目,每月康复课程不少于200节,同时提供不少于8名患儿的季度康复评估报告。每月开展教育课程不少于15节。按月度提供儿童故事、项目动态、节日活动等素材。

7.每两周需提供儿童情况记录及小结,要写全面,包括儿童养护过程中质的变化,成长经历需填写进入时间和离开时间记录,每位儿童成长经历不能少于两次。

8.每两周采集儿童照片一次,并归档整理。

9.儿童对应康复课程、教育课程记录,需包含但不限于课程打卡记录、课程记录、评估报告等信息,并汇总提交。

10.若档案及照片信息不全面,将会退回进行修改,若退回量每月达8次以上,将会警告,若收取三次警告信息,将如实汇报,并与支付款项挂钩。

11.配合采购人进行每年不少于4次的开放日探访活动。

12.按月度提供养护中心儿童故事、项目动态、节日活动文案等项目素材,形式可包含图片、文档及视频等。处理资料时对儿童正面照片、创口等敏感部分进行遮挡处理,保护儿童隐私。

13.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四、管理要求

1.按照民政部相关规定要求合理配备养育护理人员,且相对固定。工作时间统一着装并佩戴头花,不可佩戴戒指、手镯、胸花等可能划伤孩子的饰品。

2.成交人确保其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要尊重、爱护儿童,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偏爱、侮辱儿童人格等损害他们身心健康的行为。

3.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定和管理要求,保证不泄漏在服务管理中获得的信息、单位信息;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私自带领社会人士参观,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儿童隐私信息和儿童影像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接受媒体采访及报道。

4.成交人承担其所提供人员的整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劳动合同管理、保险福利管理等),并承担所有的人事风险责任(a 成交人员工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福利费、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等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b 服务人员若发生劳动仲裁及劳动纠纷的一切事宜,一律由成交人处理并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依法与其所提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并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其交纳各项保险。因与成交人人员相关的劳动争议及其他任何纠纷,造成采购人损失或采购人因此承担责任的,该损失或责任均由成交人全部承担。

5.所有配备人员须提交包括甲肝、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性疾病和其他不宜从事儿童服务工作的疾病的健康体检报告。

6.配合采购人进行其他素材的反馈,包含但不限于公开募捐平台月度签收反馈、主题活动作品反馈、平台采访及发稿审核等内容。

7.履行服务合同的过程中,成交人取得的教育、康复和养护成果应和采购人共享,涉及到采购人数据和资料的,应提交采购人审核,并须得到许可。

8.履行服务合同的过程中,依据统一的服务质量考核方案,采购人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成交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组织的月度服务评估,并按照评估要求提供各类材料。

9.完成本项目相关的系列工作。

五、验收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履约验收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执行。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所有产品的验收指标,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六、其他要求

1.服务时间: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4.结算方法:

4.1付款人:长沙市儿童福利院。

4.2付款方式:按实结算。自签订合同之日起,采购人按季度向成交人支付相应款项,成交人需每月向采购人提供月度工资单(含社保金额)、人员工资证明资料(加盖银行汇款章的银行对账单)、其他费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等费用支出明细资料。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人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付款数额依据考核情况而定。在每次付款前,成交人需提供相应价款的发票。(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5.履行服务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危机事件或违反职业道德导致负面的社会影响累及声誉及形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其服务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8.采购文件中未列明的事项经双方签订的合同和补充合同为准。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响应。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五、服务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履约验收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执行。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所有产品的验收指标,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七、其他要求

详见技术规格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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