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坝缘地带泥石流群特大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第三标段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坝缘地带泥石流群特大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第三标段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坝缘地带泥石流群特大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第三标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坝缘地带泥石流群特大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行审【2023】1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197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63万元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内容:修建谷坊坝17座,拦挡坝4座,防护堤22段,排导槽2段及相应的清淤工程,工程施工费2127.57万元。 2.1.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七个标段,本招标文件内容为第三标段。各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1)第一标段 ①围场县郭家湾乡梨树甸村东长林子泥石流治理工程:2道谷坊坝+1道防护堤+清淤; ②围场县朝阳湾镇边墙村劈柴拌东沟泥石流治理工程:4道防护堤+清淤。 (2)第二标段 围场县三义永乡三岔口村泥石流治理工程:2道谷坊坝+1道防护堤+清淤。 (3)第三标段 ①围场县朝阳湾镇小拨村大黑老婆沟泥石流治理工程:1道谷坊坝+2道防护堤+清淤; ②围场县朝阳湾镇小拨村小黑老婆沟泥石流治理工程:2道防护堤+清淤。 (4)第四标段 围场县山湾子乡红松洼牧场梭罗沟泥石流治理工程:2道谷坊坝+2道单侧防护堤+清淤。 (5)第五标段 ①围场县姜家店乡姜家店村半截沟社泥石流治理工程:2道谷坊坝+1道防护堤+清淤; ②围场县姜家店乡姜家店村三义号社杨树沟泥石流治理工程:1道拦挡坝+1道谷坊坝+1道防护堤+清淤; ③围场县姜家店乡庙子沟村正沟泥石流治理工程:1道谷坊坝+1道排导槽+2道防护堤+清淤。 (6)第六标段 ①围场县山湾子乡杨树沟村小梁底社泥石流治理工程:1道谷坊坝+1道单边防护堤+清淤; ②围场县山湾子乡杨树沟村周家窝铺泥石流治理工程:3道谷坊坝+3防护堤+清淤。 (7)第七标段 ①围场县山湾子乡垛石村下山咀泥石流治理工程:2道拦挡坝+2道防护堤+清淤; ②围场县山湾子乡热水汤村小佟家营子泥石流治理工程:2道谷坊坝+1道拦挡坝+1道排导槽+清淤。 2.1.3建设地点 (1)第一标段:围场县郭家湾乡梨树甸村、朝阳湾镇边墙村; (2)第二标段:围场县三义永乡三岔口村; (3)第三标段:围场县朝阳湾镇小拨村; (4)第四标段:围场县山湾子乡红松洼牧场; (5)第五标段:围场县姜家店乡姜家店村、庙子沟村; (6)第六标段:围场县山湾子乡杨树沟村; (7)第七标段:围场县山湾子乡垛石村、热水汤村。 2.1.4计划工期: 124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05 月 1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09 月 10 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项目资金来源:国债资金197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63万元; 2.1.7投标最高限价:********.00元(贰仟壹佰贰拾柒万伍仟柒佰元整); 第一标段:*******.00元(肆佰伍拾陆万伍仟伍佰元整) 第二标段:*******.00元(壹佰玖拾柒万肆仟叁佰元整) 第三标段:*******.00元(肆佰壹拾肆万陆仟壹佰元整) 第四标段:*******.00元(贰佰叁拾贰万零壹佰元整) 第五标段:*******.00元(叁佰壹拾捌万伍仟玖佰元整) 第六标段:*******.00元(贰佰肆拾柒万捌仟贰佰元整) 第七标段:*******.00元(贰佰陆拾万伍仟陆佰元整)。
??2.2招标范围: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近三年(2021年3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重大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1)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及监狱企业均视同中小企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备注:本次招标划分7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也可在多个标段中标,但必须保证每个中标标段投入的项目班组成员各不相同。3.1.5 招标文件答疑(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网上质疑系统进行提疑,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漏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21.28.195.124:900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答疑时间要求:投标人提疑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1日17时30分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17时30分: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3.1.6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元。(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文件有效期。(4)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承审批字[2023]70号),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第(五),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政府投资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单项招标项目估算价1000万元及以下的,鼓励招标人对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未被发现并查实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但应当以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投标人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的,属投标重大偏差,且应当自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缴投标项目报价2%的投标保证金,逾期补缴的,将失信行为记录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交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备注: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并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对所投标段上传《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如果不进行该操作,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外围因素等问题,提早上传,以免耽误投标工作。未按规定上传《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3.1.7 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2 09:00至2024-04-0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24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21.28.195.124:900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province/)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 承德兰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桥东中街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杨英子

联系人: 李微
电话:

195*****555

电话: 0314-*******
传真:

/

传真: 0314-*******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cdlk8868@1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
账号:

/

账号: 120*****1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质灾害 泥石流 治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承德兰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