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和硕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标段)(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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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巴州和硕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652*****080******)已由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硕发改项目【2023】102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和硕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硕县
2.项目规模: 建设游客服务中心3000平方米,综合服务中心
*****平方米,景区道路、停车场、充电桩以及水、电等配套附属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名称: 巴州和硕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标段)(工程总承包)-(二次)
招标范围: 新建东西区连接道路6.215公里,机动车道宽6米、人行道宽3米、道路配套宽3米,智慧旅游建设,部分供水系统,部分牧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地点:和硕县乃仁克尔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文物);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须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及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及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文物);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资格(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文物);(3)拟派的设计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资格。
3.投标其他条件:本次工程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电汇、转账支票、工程保函、银行保函(必须在用途处注明项目名称)(以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工程保函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出具,使用银行保函或工程保函并提供保函的扫描件和近三个月银行流水的扫描件并在标书中提供。(1)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巴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jbzggzy.cn/TPBidder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4)本项目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一旦发布,将视为已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5)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02日 00:00到 2024年04月07日 23:59
2.获取方式:在巴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jbzggzy.cn/TPBidder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2日 10:30
2.递交方法: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与香梨大道交汇处巴州住建大厦五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文物);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须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及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及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文物);(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3.3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具备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资格。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4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4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具有能证明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信息)。3.6、财务要求: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注册的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3.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1)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资格(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文物);(3)拟派的设计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资格。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不超过4家单位(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上传、开标解密等均由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完成,投标书由牵头人盖章即可。3.9、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硕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和硕县文化二街71号 | 地 址:库尔勒市欢乐海岸3号楼16层 |
联 系 人:刘少康 | 联 系 人:普花 |
电 话:139*****122 | 电 话:158*****553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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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