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

霍邱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1〕430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坚持以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为主线,以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样板为载体,持续提升农技人员科技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信息化服务手段普及应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年度目标

建设5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广93个农业主导品种、55项主推技术、12种主推农机具和7种主推模式,全县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全县90%以上农技人员参与包村联户,并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指导和服务效果展示;全县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3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推荐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员参加省级培训;实施特聘计划,从蔬菜、畜禽、茶叶、猕猴桃、粮油等主导产业中遴选5名特聘农技员。

三、重点工作

(一)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服务能力。推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善条件、完善手段、提升能力,促进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有效履职。2021年是乡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三权”下放的第一年,要加强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和人员的指导管理和统筹安排,发挥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对经营性农技服务活动的有效引导和管理作用。推荐上报白塔畈、吴家店2个五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为依托,完善生态种植、健康养殖、农机维修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引导市场化主体参与农技推广服务,为新型经营主体和种养大户提供农情信息、疫情防治、技能培训等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服务。

(二)发挥特聘计划示范带动作用。招募有丰富农业生产实践经验和较高技术专长、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且有较好群众基础的特聘农技员5名,在蔬菜、畜禽、茶叶、猕猴桃、粮油5个领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每人联系10个经营主体,与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1年,制定绩效考评办法,督促特聘农技员履职尽责。

(三)提高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通过分层分类培训、持续提升学历、补充高素质人才、强化激励约束等措施,将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打造成“一懂两爱”、高效服务乡村振兴的骨干力量。注重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鼓励农技人员通过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提升专业技术能力,抓好骨干人才培养工作,增强农技人员服务“三农”本领。

(四)抓好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鼓励全县在编在岗农技人员参与包村联户服务工作,参与率90%以上,每位农技人员联系5个科技示范户,以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示范主体。抓好5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规范基地运行管理,明确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健全基地档案,加强考核验收。

(五)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围绕全县主导产业,制定并发布年度农业主推技术、主推品种、主推农机具、主推种养模式,提高主推技术到位率。成立金寨县产业发展技术专家组,强化农业特色产业科技支撑,加快推进农村科普工作开展,实现主推技术精准进村入户。

(六)强化农技推广信息技术应用。鼓励农技人员、特聘农技员和专家通过手机APP、微信、短视频、直播平台等方式,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进一步提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在农技人员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覆盖面和使用率。

四、资金使用

(一)基层农技推广服务

1.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发生的交通费、误餐费、通讯费等支出。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25%。

2.用于聘请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劳务费等支出,按专家服务次数计算,从事正常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不在列支范围内。

3.用于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费用,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

(二)农业科技示范

主要用于试验示范展示基地和科技示范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所需的农(兽)药、化肥、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观摩培训活动等发生的费用支出。

(三)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

主要用于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等所需的费用。对开展“专升本”、“本升硕”等学历提升,联系科技示范户成效较好的,分别给予70%、100%的学费补贴。特聘农技员每人每年基本工资2.4万元,绩效工资年度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发放。

五、实施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领导组,分管县领导任组长,统一协调组织项目实施。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金寨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二)注重宣传报道。充分挖掘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和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进行推介宣传。挖掘一批爱岗敬业、勇于担当、业绩突出的典型人物,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资金监管。实行资金专账管理和审计报告制度。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制度或报账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用于与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对截留、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四)强化绩效考核。以农技推广服务实效、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技推广信息平台使用率为考核内容,对基层农技人员、试验示范展示基地、特聘农技员的工作完成情况、服务满意情况和技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与表彰奖励、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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