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液样本智能核对系统需求公示第1包

精液样本智能核对系统需求公示第1包

精液样本智能核对系统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精液样本智能核对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41-W1018

三、项目概况:

  • 采购需求明细表

包号

序号

设备名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预算
单价
(万元)

预算
总价
(万元)

最高
限价
(万元)

技术要求

交付
(实施)
时间

01

01-1

精液样本智能核对系统

1

20万元

20万元

20万元

详见附件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01

01-2

RFID标签打印工作站

2

01

01-3

精液处理工作站

3

01

01-4

核对工作站

3

01

01-5

冷冻标签打印工作站

1

01

01-6

RFID培养皿标签

2000

01

01-7

RFID离心管标签

2000

01

01-8

冷冻标签

2000

01

01-9

RFID碳带

2

01

01-10

冷冻打印机碳带

1

01

01-11

数据服务器

1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 交付时间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及和平区。
  • 售后服务:详见附件。
  • 付款及结算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交付验收后,乙方提供合法发票和相应单据由财务转账支付中标金额的95%,余下5%需待验收合格一年后按流程支付。
  • 专利权要求:投标人应保证适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同时,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对采购单位提供的人员、地址、采购情况等信息要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将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协议。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培训要求:由中标方提供培训服务,培训相关的交通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 踏勘要求:本项目需要踏勘,踏勘函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五、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以邮件形式反馈(没有意见的无须发送邮件,等待后续的采购公告报名即可),邮箱:bzcgxq01@163.com

我部反馈给用户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提交要求如下:

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参数建议。

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

三、邮件附件:采用A4纸幅,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序号1-8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6M以内,不接受压缩包),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

建议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参数建议表电子版(保持原始格式),格式详见附件;

8.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公示期限:

2024年4月2日8:00时至2024年4月10日17:00时(北京时间)

七、意见反馈方式:

招标人:某部医院

联系人:许助理、回助理

电 话:024-********

地 址:沈阳市

邮政编码:******

邮箱:bzcgxq0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洪飞

代理机构电话:181*****030

2024年4月2日

6c4e7491附件1.pdf

,和平区,辽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核对系统 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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